《春卷》B0000000550 · 2023年11月22日摄于中国浙江桐乡濮院秀水餐厅
周作人的这篇文章蛮有意思的,胡乱揣摩一下:想写美食,又担心被喷,所以有意无意地跟正能量沾点边,「爱乡」、「爱国」、「百花齐放」,很有时代气息。
哈。
《南北的点心》
周作人
中国地大物博,风俗与土产随地各有不同,因为一直缺少人纪录,有许多值得也是应该知道的事物,我们至今不能知道清楚,特别是关于衣食住的事项。我这里只就点心这个题目,依据浅陋所知,来说几句话,希望抛砖引玉,有旅行既广,游历又多的同志们,从各方面来报道出来,对于爱乡爱国的教育,或者也不无小补吧。
我是浙江东部人,可是在北京住了将近四十年,因此南腔北调,对于南北情形都知道一点,却没有深厚的了解。据我的观察来说,中国南北两路的点心,根本性质上有一个很大的区别。简单的下一句断语,北方的点心是常食的性质,南方的则是闲食。
我们只看北京人家做饺子馄饨面总是十分茁实,馅决不考究,面用芝麻酱拌,最好也只是炸酱;馒头全是实心。本来是代饭用的,只要吃饱就好,所以并不求精。
若是回过来走到东安市场,往五芳斋去叫了来吃,尽管是同样名称,做法便大不一样,别说蟹黄包干,鸡肉馄饨,就是一碗三鲜汤面,也是精细鲜美的。可是有一层,这决不可能吃饱当饭,一则因为价钱比较贵,二则昔时无此习惯。
抗战以后上海也有阳春面,可以当饭了,但那是新时代的产物,在老辈看来,是不大可以为训的。我母亲如果在世,已有一百岁了,她生前便是绝对不承认点心可以当饭的,有时生点小毛病,不喜吃大米饭,随叫家里做点馄饨或面来充饥,即使一天里仍然吃过三回,她却总说今天胃口不开,因为吃不下饭去,因此可以证明那馄饨和面都不能算是饭。这种论断,虽然有点儿近于武断,但也可以说是有客观的佐证,因为南方的点心是闲食,做法也是趋于精细鲜美,不取茁实一路的。
上文五芳斋固然是很好的例子,我还可以再举出南方做烙饼的方法来,更为具体,也有意思。我们故乡是在钱塘江的东岸,那里不常吃面食,可是有烙饼这物事。这里要注意的,是烙不读作者字音,乃是「洛」字入声,又名为山东饼,这证明原来是模仿大饼而作的,但是烙法却大不相同了,乡间卖馄饨面和馒头都分别有专门的店铺,唯独这烙饼只有摊,而且也不是每天都有,这要等待哪里有社戏,才有几个摆在戏台附近,供看戏的人买吃,价格是每个制钱三文,油条价二文,葱酱和饼只要一文罢了。做法是先将原本两折的油条扯开,改作三折,在熬盘上烤焦,同时在预先做好的直径约二寸,厚约一分的圆饼上,满搽红酱和辣酱,撤上葱花,卷在油条外面,再烤一下,就做成了。它的特色是油条加葱酱烤过,香辣好吃,那所谓饼只是包裹油条的东西,乃是客而非主,拿来与北方原来的大饼相比,厚大如茶盘,卷上黄酱与大葱,大嚼一张,可供一饱,这里便显出很大的不同来了。
上边所说的点心偏于面食一方面,这在北方本来不算是闲食吧。此外还有一类干点心,北京称为饽饽,这才当作闲食,大概与南方并无什么差别。但是这里也有一点不同,据我的考察,北方的点心历史古,南方的历史新,古者可能还有唐宋遗制,新的只是明朝中叶吧。点心铺招牌上有常用的两句话,我想借来用在这里,似乎也还适当,北方可以称为「官礼茶食」,南方则是「嘉湖细点」。
我初到北京来的时候,随便在饽饽铺买点东西吃,觉得不大满意,曾经埋怨过这个古都市,积聚了千年以上的文化历史,怎么没有做出些好吃的点心来。老实说,北京的大八件小八件,尽管名称不同,吃起来不免单调,正和五芳斋的前例一样,东安市场内的稻香春所做的南式茶食,并不齐备,但比起来也显得花样要多些了。
上文只说得「官礼茶食」,是旧式的点心,至今流传于北方。至于南方点心的来源,那还得另行说明。「嘉湖细点」这四个字,本是招牌和仿单上的口头禅,现在正好借用过来,说明细点的起源。据了解,那时期当为前明中叶,而地点则是东吴西浙,嘉兴湖州正是代表地方。我没有文书上的资料,来证明那时吴中饮食丰盛奢华的情形,但以近代苏州饮食风靡南方的事情来作比,这里有点类似。明朝自永乐以来,政府虽是设在北京,但文化中心一直还是在江南一带。那里官绅富豪生活奢侈,茶食一类也就发达起来。就是水点心,在北方作为常食的,也改作得特别精美,成为以赏味为目的的闲食了。这南北两样的区别,在点心上存在得很久,这里固然有风俗习惯的关系,一时不易改变;但在「百花齐放」的今日,这至少该得有一种进受了吧。
其实这区别不在于质而只是量的问题,换一句话即是做法的一点不同而已,我们前面说过,家庭的鸡蛋炸酱面与五芳斋的三鲜汤面,固然是一例。此外则有大块粗制的窝窝头,与「仿膳」的一碟十个的小窝窝头,也正是一样的变化。北京市上有一种爱窝窝,以江米煮饭捣烂(即是糍粑)为皮,中裹糖馅,如元宵大小。李光庭在《乡言解颐》中说明它的起源云:相传明世中官有嗜之者,因名御爱窝窝,今但曰爱而已。这里便是一个例证,在明清两朝里,窝窝头一件食品,便发生了两个变化了。本来常食闲食,都有一定习惯,不易轻轻更变,在各处都一样是闲食的干点心则无妨改良一点做法,做得比较精美,在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现在,这也未始不是切合实际的事情吧。国内各地方,都富有不少有特色的点心,就只因为地域所限,外边人不能知道,我希望将来不但有人多多报道,而且还同上产果品一样,陆续输到外边来,增加人民的口福。
《豆腐圆子》B0000000549 · 2023年12月22日摄于中国上海浦东下沙春笋烧麦
《馋》
梁实秋
馋,在英文里找不到一个十分适当的字。罗马暴君尼禄,以至于英国的亨利八世,在大宴群臣的时候,常见其撕下一根根又粗又壮的鸡腿,举起来大嚼,旁若无人,好一副饕餮相!但那不是馋。埃及废王法鲁克,据说每天早餐一口气吃二十个荷包蛋,也不是馋,只是放肆,只是没有吃相。对有某一种食物有所偏好,对于大量的吃,这是贪得无厌。馋,则着重在食物的质,最需要满足的是品味。上天生人,在他嘴里安放一条舌,舌上还有无数的味蕾,教人焉得不馋?馋,基于生理的要求,也可以发展成为近于艺术的趣味。
也许我们中国人特别馋一些。「馋」字从食,本义是狡兔,善于奔走,人为了口腹之欲,不惜多方奔走以膏馋吻,所谓「为了一张嘴,跑断两条腿」。真正的馋人,为了吃,决不懒。我有一位亲戚,属汉军旗,又穷又馋。一日傍晚,大风雪,老头子缩头缩脑偎着小煤炉子取暖。他的儿子下班回家,顺路市得四只鸭梨,以一只奉其父,父得梨,大喜,当即啃了半只,随后就披衣戴帽,拿着一只小碗,冲出门外,在风雪交加中不见了人影。他的儿子只听得大门匡朗一声响,追已无及。越一小时,老头子托着小碗回来了,原来他是要吃榅桲拌梨丝!从前酒席,一上来就是四干、四鲜、四蜜饯,榅桲、鸭梨是现成的,饭后一盘榅桲拌梨丝别有风味(没有鸭梨的时候白菜心也能代替)。这老头子吃剩半个梨,突然想起此味,乃不惜于风雪之中奔走一小时。这就是馋。
人之最馋的时候是在想吃一样东西而又不可得的那一段期间。希腊神话中之谭塔勒期,水深及颚而不得饮,果实当前而不得食,饿火中烧,痛苦万状,他的感觉不是馋,是求生不成求死不得。馋没有这样的严重。人之犯馋,是在饱暖之余,眼看着、回想起或是谈论到某一美味,喉头像是有馋虫搔抓作痒,只好干咽唾沫。一旦得遂所愿,瓷情享受,浑身通泰。对于家乡风味总是念念不忘,其实「千里莼羹,末下盐豉」也不见得像传说的那样迷人。我曾痴想北平羊头肉的风味,想了七八年;胜利还乡之后,一个冬夜,听得深巷卖羊头肉小贩的吆喝声,立即从被窝里爬出来,把小贩唤进门洞,我坐在懒椅上看着他于暗淡的油灯照明之下,抽出一把雪亮的薄刀,横着刀刃片羊脸子,片得飞薄,然后取出一只蒙着纱布等羊角,洒上一些焦盐。我托着一盘羊头肉,重复钻进被窝,在枕上一片一片的羊头肉放进嘴里,不知不觉的进入了睡乡,十分满足地解了馋瘾。但是,老实讲,滋味虽好,总不及在痴想时所想像的香。我小时候,早晨跟我哥哥步行到大鹁鸽市陶氏学堂上学,校门口有个小吃摊贩,切下一片片的东西放在碟子上,洒上红糖汁、玫瑰木樨,淡紫色,样子实在令人馋涎欲滴。走近看,知道是糯米藕。一问价钱,要四个铜板,而我们早点费每天只有两个铜板。我们当下决定,饿一天,明天就可以一尝异味。所付代价太大,所以也不能常吃。糯米藕一直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后来成家立业,想吃糯米藕不费吹灰之力,餐馆里有时也有供应,不过浅尝辄止,不复有当年之馋。
馋与阶级无关。豪富人家,日食万钱,犹云无下箸处,是因为他这种所谓饮食之人放纵过度,连馋的本能和机会都被剥夺了,他不是馋,也不是太馋,他麻木了,所以他就要千方百计的在食物方面寻求新的材料、新的刺激。我有一位朋友,湖南桂东县人,他那偏僻小县却因乳猪而著名,他告我说每年某巨公派人前去采购乳猪,搭飞机运走,充实他的郇厨。烤乳猪,何地无之?何必远求?我还记得有人治寿筵,客有专诚献「烤方」者,选尺余见方的细皮嫩肉的猪臂一整块,用铁钩挂在架上,以炭火燔炙,时而武火,时而文火,烤数小时而皮焦肉熟。上桌时,先是一盘脆皮,随后是大薄片的白肉,其味绝美,与广东的烤猪或北平的炉肉风味不同,使得一桌的珍馐相形见拙。可见天下之口有同嗜,普通的一块上好的猪肉,苟处理得法,即快朵颐。像《世说》所谓王武子家的蒸饨,乃是以人乳喂养的,实在觉得多此一举,怪不得魏武未终席而去,人是肉食动物,不必等到「七十者可以食肉矣」,平夙有一些肉类佐餐,也就可以满足了。
北平人馋,可是也没听说与谁真个馋死,或是为了馋而倾家荡产。大抵好吃的东西都有个季节,逢时按节地享受一番,会因自然调节而不逾矩。开春吃春饼,随后黄花鱼上市,紧接着大头鱼也来了。恰巧这时候后院花椒树发芽,正好掐下来烹鱼。鱼季过后,青蛤当令。紫藤花开,吃藤罗饼,玫瑰花开,吃玫瑰饼;还有枣泥大花糕。到了夏季,「老鸡头才上河哟」,紧接着是菱角、莲蓬、藕、豌豆糕、驴打滚、爱窝窝,一起出现。席上常见水晶肘,坊间唱卖烧羊肉,这时候嫩黄瓜,新蒜头应时而至。秋风一起,先闻到糖炒栗子的气味,然后就是炮烤涮羊肉,还有七尖八团的大螃蟹。「老婆老婆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过年前后,食物的丰盛就更不必细说了。一年四季的馋,周而复始的吃。
馋非罪,反而是胃口好、健康的现象,比食而不知其味要好得多。
《蟹粉》B0000000548 · 2024年1月3日摄于中国上海黄浦蟹伙计蟹粉世家
《吃蟹的乐趣》
梁实秋
蟹是美味,人人喜爱,无间南北,不分雅俗。当然我说的是河蟹,不是海蟹。在台湾有人专程飞到香港去吃大闸蟹。好多年前我的一位朋友从香港带回了一篓螃蟹,分飧了我两只,得膏馋吻。蟹不一定要大闸的,秋高气爽的时节,大陆上任何湖沼溪流,岸边稻米高粱一熟,率多盛产螃蟹。在北平,在上海,小贩担着螃蟹满街吆唤。
七尖八团,七月里吃尖脐(雄),八月里吃团脐(雌),那是蟹正肥的季节。记得小时候在北平,每逢到了这个季节,家里总要大吃几顿,每人两只,一尖一团。照例通知长发送五斤花雕全家共饮。有蟹无酒,那是大煞风景的事。《晋书·毕卓传》:「右手持酒杯,左手持蟹螯,拍浮酒船中,便足了一生矣!」我们虽然没有那样狂,也很觉得乐陶陶了。母亲对我们说,她小时候在杭州家里吃螃蟹,要慢条斯理,细吹细打,一点蟹肉都不能糟蹋,食毕要把破碎的蟹壳放在戥子上称一下,看谁的一份儿分量轻,表示吃得最干净,有奖。我心粗气浮,没有耐心,蟹的小腿部分总是弃而不食,肚子部分囫囵略咬而已。每次食毕,母亲教我们到后院采择艾尖一大把,搓碎了洗手,去腥气。在餐馆里吃「炒蟹肉」,南人称炒蟹粉,有肉有黄,免得自己剥壳,吃起来痛快,味道就差多了。西餐馆把蟹肉剥出来,填在蟹匡里(蟹匡即蟹壳)烤,那种吃法别致,也索然寡味。食蟹而不失原味的唯一方法是放在笼屉里整只地蒸。
在北平吃螃蟹唯一好去处是前门外肉市正阳楼。他家的蟹特大而肥,从天津运到北平的大批蟹,到车站开包,正阳楼先下手挑拣其中最肥大者,比普通摆在市场或担贩手中者可以大一倍有余,我不知道他是怎样获得这一特权的。蟹到店中畜在大缸里,浇鸡蛋白催肥,一两天后才应客。我曾掀开缸盖看过,满缸的蛋白泡沫。食客每人一份小木槌小木垫,黄杨木制,旋床子定制的,小巧合用,敲敲打打,可免牙咬手剥之劳。我们因为是老主顾,伙计送了我们好几副这样的工具。这个伙计还有一个绝活,能吃活蟹,请他表演他也不辞。他取来一只活蟹,两指掐住蟹匡,任它双螯乱舞,轻轻把脐掰开,咔嚓一声把蟹壳揭开,然后扯碎入口大嚼。看得人无不心惊。据他说味极美,想来也和吃炝活虾差不多。在正阳楼吃蟹,每客一尖一团足矣,然后补上一碟烤羊肉夹烧饼而食之,酒足饭饱。别忘了要一碗汆大甲,这碗汤妙趣无穷,高汤一碗煮沸,投下剥好了的蟹螯七八块,立即起锅注在碗内,撒上芫荽末,胡椒粉,和切碎了的回锅老油条。除了这一味汆大甲,没有任何别的羹汤可以压得住这一餐饭的阵脚。以蒸蟹始,以大甲汤终,前后照应,有如一篇起承转合的文章。
蟹黄蟹肉有许多种吃法,烧白菜,烧鱼唇,烧鱼翅,都可以。蟹黄烧卖则尤其可口,唯必须真有蟹黄蟹肉放在馅内才好,不是一两小块蟹黄摆在外面做样子的。蟹肉可以腌后收藏起来,是为蟹胥,俗名为蟹酱,这是我们古已有之的美味。《周礼 · 天官 · 庖人》注:「青州之蟹胥。」青州在山东,我在山东住过,却不曾吃过青州蟹胥,但是我有一位家在芜湖的同学,他从家乡带了一小坛蟹酱给我。打开坛子,黄澄澄的蟹油一层,香气扑鼻。一碗阳春面,加进一两匙蟹酱,岂止是「清水变鸡汤」?
海蟹虽然味较差,但是个子粗大,肉多。从前我乘船路过烟台威海卫,停泊之后,舢板云集,大半是贩卖螃蟹和大虾的。都是煮熟了的。价钱便宜,买来就可以吃。虽然微有腥气,聊胜于无。生平吃海蟹最满意的一次,是在美国华盛顿州的安哲利斯港的码头附近,买得两只巨蟹,硕大无朋,从冰柜里取出,却十分新鲜,也是煮熟了的,一家人乘等候轮渡之便,在车上分而食之,味甚鲜美,和河蟹相比各有千秋,这一次的享受至今难忘。
陆放翁诗:「磊落金盘荐糖蟹。」我不知道螃蟹可以加糖。可是古人记载确有其事。《清异录》:「炀帝幸江州,吴中贡糖蟹。」《梦溪笔谈》:「大业中,吴郡贡蜜蟹二千头,又何胤啫糖蟹。大抵南人嗜咸,北有嗜甘,鱼蟹加糖蜜,盖便于北俗也。」如今北人没有这种风俗,至少我没有吃过甜螃蟹,我只吃过南人的醉蟹,真咸!螃蟹蘸姜醋,是标准的吃法,常有人在醋里加糖,变成酸甜的味道,怪!
《小菜》C0000000072 · 2024年1月3日摄于中国上海黄浦蟹伙计蟹粉世家
我不爱吃鸡爪,完全不沾,觉得鸡爪、鸭脖之类的根本就不是正经食物。但这很可能只是个例。实际上,鸡爪的拥趸者非常众多。据说,现今中国鸡爪的年消耗量达到了令人咋舌的1200万吨,200亿只。
中国人爱啃鸡爪,并非近年才流行起来的事,其历史起码可以追溯到公元前。
《吕氏春秋 · 用众》开篇有曰:「善学者,若齐王之食鸡也,必食其跖数千而后足。」这本来是告诫人们,海量阅读对读书的重要性,但这句话也从侧面讲述了一件趣事:齐王喜欢啃鸡爪。喜欢到什么程度?一顿要是不啃上数千只鸡爪就不觉得过瘾。
齐王一顿吃数千只鸡爪可能是《吕氏春秋》为强调而采用了夸张手法,但齐王吃到嗝进嗝出是肯定的。这得有多爱啃鸡爪啊。
《干炸丸子》B0000000546 · 2022年3月2日摄于中国上海黄浦小大董
和汪曾祺一样,梁实秋也是一个能写会道的美食家,并且留下了很多有关美食的精美散文,《炸丸子》便是其中一篇。
炸丸子,也叫干煎丸子、干炸丸子,是北京的一种经典吃食。但凡提到北京美食,除了烤鸭、炸酱麺、卤煮、炒肝外,炸丸子应该也是排得上号的。
文章开头,「我想人没有不爱吃炸丸子的」。梁实秋应该指的是北京人,尤其是物资相对匮乏年代的北京人。在我看来,这种掺了馒头屑的油炸丸子有些焦干,并不十分好吃。
《炸丸子》
梁实秋
我想人没有不爱吃炸丸子的,尤其是小孩。我小时候,根本不懂什么五臭八珍,只知道小炸丸子最为可口。肉剁得松松细细的,炸得外焦里嫩,入口即酥,不需大嚼,既不吐核,又不摘刺,蘸花椒盐吃,一口一个,实在是无上美味。可惜一盘丸子只有二十来个,桌上人多,分下来差不多每人两三个,刚把馋虫诱上喉头,就难以为继了。我们住家的胡同口有一个同和馆,近在咫尺,有时家里来客留饭,就在同和馆叫几个菜作为补充,其中必有炸丸子,亦所以餍我们几个孩子所望。有一天,我们两三个孩子偎在母亲身边闲话,我的小弟弟不知怎么的心血来潮,没头没脑地冒出这样的一句话:「妈,小炸丸子要多少钱一碟?」我们听了哄然大笑,母亲却觉得一阵心酸,立即派佣人到同和馆买来一碟小炸丸子,我们两三个孩子伸手抓食,每人分到十个左右,心满意足。事隔七十多年,不能忘记那一回吃小炸丸子的滋味。
炸丸子上面加一个「小」字,不是没有缘由的。丸子大了,炸起来就不容易炸透。如果炸透,外面一层又怕炸过火。所以要小。有些馆子称之为樱桃丸子,也不过是形容其小。其实这是夸张,事实上总比樱桃大些。要炸得外焦里嫩有一个诀窍。先用温油炸到八分熟,捞起丸子,使稍冷却,在快要食用的时候投入沸油中再炸一遍。这样便可使外面焦而里面不至变老。
为了偶尔变换样子,炸丸子做好之后,还可以用葱花酱油芡粉在锅里勾一些卤,加上一些木耳,然后把炸好的丸子放进去滚一下就起锅,是为熘丸子。
如果用高汤煮丸子,而不用油煎,煮得白白嫩嫩的,加上一些黄瓜片或是小白菜心,也很可口,是为汆丸子。若是赶上毛豆刚上市,把毛豆剁碎羼在肉里,也很别致,是为毛豆丸子。
湖北馆子的蓑衣丸子也很特别,是用丸子裹上糯米,上屉蒸。蒸出来一个个的粘着挺然翘然的米粒,好像是披了一件蓑衣,故名。这道菜要做得好,并不难,糯米先泡软再蒸,就不会生硬。我不知道为什么湖北人特喜糯米,豆皮要包糯米,烧卖也要包糯米,丸子也要裹上糯米。我私人以为除了粽子汤团和八宝饭之外,糯米派不上什么用场。
北平酱肘子铺(即便宜坊)卖一种炸丸子,扁扁的,外表疙瘩噜苏,里面全是一些筋头麻脑的剔骨肉,价钱便宜,可是风味特殊,当做火锅的锅料用最为合适。我小时候上学,如果手头富余,买个炸丸子夹在烧饼里,惬意极了,如今回想起来还回味无穷。
最后还不能不提到「乌丸子」。一半炸猪肉丸子,一半炸鸡胸肉丸子,盛在一个盘子里,半黑半白,很是别致。要有一小碗卤汁,蘸卤汁吃才有风味。为什么叫乌丸子,我不知道,大概是什么一位姓乌的大老爷所发明,故以此名之。从前有那样的风气,人以菜名,菜以人名,如潘鱼江豆腐之类皆是。
《春之声》D0017000004 · 2021年2月4日摄于中国上海杨浦
《听雨》
季羡林
从一大早就下起雨来。下雨,本来不是什么稀罕事儿,但这是春雨,俗话说:「春雨贵似油。」而且又在罕见的大旱之中,其珍贵就可想而知了。
「润物细无声」,春雨本来是声音极小极小的,小到了「无」的程度。但是,我现在坐在隔成了一间小房子的阳台上,顶上有块大铁皮。楼上滴下来的檐溜就打在这铁皮上,打出声音来,于是就不「细无声」了。按常理说,我坐在那里,同一种死文字拚命,本来应该需要极静极静的环境,极静极静的心情,才能安下心来,进入角色,来解读这天书般的玩意儿。这种雨敲铁皮的声音应该是极为讨厌的,是必欲去之而后快的。
然而,事实却正相反。我静静地坐在那里,听到头顶上的雨滴声,此时有声胜无声,我心里感有时如大珠小珠落玉盘,有时如红珊白瑚沉海里,有时如弹素琴,有时如舞霹雳,有时如百鸟争鸣,有时如兔落鹘起,我浮想联翩,不能自已,心花怒放,风生笔底。死文字仿佛活了起来,我也仿佛又溢满了青春活力。我平生很少有这样的精神境界,更难为外人道也。
在中国,听雨本来是雅人的事。我虽然自认还不是完全的俗人,但能否就算是雅人,却还很难说。我大概是介乎雅俗之间的一种动物吧。中国古代诗词中,关于听雨的作品是颇有一些的。顺便说上一句:外国诗词中似乎少见。我的朋友章用回忆表弟的诗中有:「频梦春池添秀句,每闻夜雨忆联床。」是颇有一点诗意的。连《红楼梦》中的林妹妹都喜欢李义山的「留得残荷听雨声」之句。最有名的一首听雨的词当然是宋蒋捷的「虞美人」,词不长,我索性抄它一下:
少年听雨歌楼上,
红烛昏罗帐。
壮年听雨客舟中,
江阔云低,
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
鬓已星星也。
悲欢离合总无情,
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蒋捷听雨时的心情,是颇为复杂的。他是用听雨这一件事来概括自己的一生的,从少年、壮年一直到老年,达到了「悲欢离合总无情」的境界。但是,古今对老的概念,有相当大的悬殊。他是「鬓已星星也」,有一些白发,看来最老也不过五十岁左右。用今天的眼光看,他不过是介乎中老之间,用我自己比起来,我已经到了望九之年,鬓边早已不是「星星也」,顶上已是「童山濯濯」了。要讲达到「悲欢离合总无情」的境界,我比他有资格。我已经能够「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了。
可我为什么今天听雨竟也兴高采烈呢?这里面并没有多少雅味,我在这里完全是一个「俗人」。我想到的主要是麦子,是那辽阔原野上的青春的麦苗。我生在乡下,虽然六岁就离开,谈不上干什么农活,但是我拾过麦子,捡过豆子,割过青草,劈过高粱叶。我血管里流的是农民的血,一直到今天垂暮之年,毕生对农民和农村怀着深厚的感情。农民最高希望是多打粮食。天一旱,就威胁着庄稼的成长。即使我长期住在城里,下雨一少,我就望云霓,自谓焦急之情,决不下于农民。北方春天,十年九旱。今年似乎又旱得邪行。我天天听天气预报,时时观察天上的云气。忧心如焚,徒唤奈何。在梦中也看到的是细雨蒙蒙。
今天早晨,我的梦竟实现了。我坐在这长宽不过几尺的阳台上,听到头顶上的雨声,不禁神驰千里,心旷神怡。在大大小小高高低低,有的方正有的歪斜的麦田里,每一个叶片都仿佛张开了小嘴,尽情地吮吸着甜甜的雨滴,有如天降甘露,本来有点黄萎的,现在变青了。本来是青的,现在更青了。宇宙间凭空添了一片温馨,一片祥和。
我的心又收了回来,收回到了燕园,收回到了我楼旁的小山上,收回到了门前的荷塘内。我最爱的二月兰正在开着花。它们拼命从泥土中挣扎出来,顶住了干旱,无可奈何地开出了红色的白色的小花,颜色如故,而鲜亮无踪,看了给人以孤苦伶仃的感觉。在荷塘中,冬眠刚醒的荷花,正准备力量向水面冲击。水当然是不缺的。但是,细雨滴在水面上,画成了一个个的小圆圈,方逝方生,方生方逝。这本来是人类中的诗人所欣赏的东西,小荷花看了也高兴起来,劲头更大了,肯定会很快地钻出水面。
我的心又收近了一层,收到了这个阳台上,收到了自己的腔子里,头顶上叮当如故,我的心情怡悦有加。但我时时担心,它会突然停下来。我潜心默祷,祝愿雨声长久响下去,响下去,永远也不停。
《秋韵》D0004000014 · 2023年11月24日摄于中国上海杨浦上海共青国家森林公园
《知足知不足》
季羡林
曾见冰心老人为别人题座右铭:「知足知不足,有为有不为。」言简意赅,寻味无穷。特写短文两篇,稍加诠释。先讲知足知不足。
中国有一句老话:「知足常乐。」为大家所遵奉。什么叫「知足」呢?还是先查一下字典吧。《现代汉语词典》说:「知足:满足于已经得到的(指生活、愿望等)。」如果每个人都能满足于已经得到的东西,则社会必能安定,天下必能太平,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可是社会上总会有一些人不安分守己,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样的人往往要栽大跟头的。对他们来说,「知足常乐」这句话就成了灵丹妙药。
但是,知足或者不知足也要分场合的。在旧社会,穷人吃草根树皮,阔人吃燕窝鱼翅。在这样的场合下,你劝穷人知足,能劝得动吗?正相反,应当鼓励他们不能知足,要起来斗争。这样的不知足是正当的,是有重大意义的,它能伸张社会正义,能推动人类社会前进。
除了场合以外,知足还有一个分的问题。什么叫分?笼统言之,就是适当的限度。人们常说的「安分」、「非分」等,指的就是限度。这个限度也是极难掌握的,是因人而异、因地而异的。勉强找一个标准的话,那就是「约定俗成」。我想,冰心老人之所以写这一句话,其意不过是劝人少存非分之想而已。
至于知不足,在汉文中虽然字面上相同,其含义则有差别。这里所谓「不足」,指的是「不足之处」,「不够完美的地方」。这句话同「自知之明」有联系。
自古以来,中国就有一句老话:「人贵有自知之明。」这一句话暗示给我们,有自知之明并不容易,否则这一句话就用不着说了。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就拿现在来说,我所见到的人,大都自我感觉良好。专以学界而论,有的人并没有读几本书,却不知天高地厚,以天才自居,靠自己一点小聪明,这能算得上聪明吗?狂傲恣睢,骂尽天下一切文人,大有用一管毛锥横扫六合之概,令明眼人感到既可笑,又可怜。这种人往往没有什么出息。因为,又有一句中国老话:「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还有一句中国老话:「学海无涯。」说的都是真理。但在这些人眼中,他们已经穷了学海之源,往前再没有路了,进步是没有必要的。他们除了自我欣赏之外,还能有什么出息呢?古代希腊人也认为自知之明是可贵的,所以语重心长地说出了「要了解你自己」!
中国同希腊相距万里,可竟说了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话,可见这些话是普遍的真理。中外几千年的思想史和科学史,也都证明了一个事实:只有知不足的人才能为人类文化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