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力四射》A4600000004 · 2019年5月29日摄于瑞典斯德哥尔摩

 

用瑞典政府中文官方网站的话说,这个国家为了国民「心满意足」,让那些「并不那么快乐的人」快乐起来,殚精竭虑,操碎了心。

单立法方面:

1944年,同性恋关系合法化。

1972年,瑞典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在法律上允许变性的国家。

1979年,瑞典全国医疗福利委员会裁定同性恋不再属于精神病。

1987年,禁止企业和政府官员歧视同性恋的法令生效。

1988年,同性恋者被纳入同居法律。

1995年,《登记伴侣关系法案》即《家庭伴侣法》获得通过。

1999 年,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变性人人士监察专员设立。

2003年,修订宪法,将基于性取向的仇恨言论定为非法;同年,同性伴侣获得领养权。

2005年,女同性恋伴侣获得人工授精的权利。

2009年,变性身份和表现被纳入反歧视法案;同年,中性化婚姻法生效。

2011年,禁止基于性倾向的歧视的规定被加入到瑞典宪法中。

2013年,取消法定性别改变后的强制绝育要求。

只是不知道,「同性伴侣领养权」和「女同性恋伴侣人工授精权」这些由瑞典成年人在作出这些「成人游戏」规则时是否充分考虑过孩子可能的负面感受。毕竟瑞典政府也承认,据欧盟基本权利机构2012年针对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变性人群体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瑞典受访者中有35%的人认为自己曾在过去的一年中因为性取向而遭受歧视或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