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灶麺》B0000000559 · 2021年11月3日摄于中国江苏昆山奥灶馆
《麺条》
梁实秋
麺条,谁没吃过?但是其中大有学问。北方人吃麺讲究吃抻麺。抻,用手拉的意思,所以又称为拉麺。用机器轧切的麺曰切麺,那是比较晚近的产品,虽然产制方便,味道不大对劲。
我小时候在北平,家里常吃麺,一顿饭一顿麺是常事,麺又常常是麺条。一家十几口,麺条由一位厨子供应,他的本事不小。在夏天,他总是打赤膊,拿大块和好了的麺团,揉成一长条,提起来拧成麻花形,滴溜溜地转,然后执其两端,上上下下地抖,越抖越长,两臂伸展到无可再伸,就把长长的麺条折成双股,双股再拉,拉成四股,四股变成八股,一直拉下去,拉到粗细适度为止。在拉的过程中不时地在撤了干麺粉的案子上重重地摔,使粘上干麺,免得粘了起来。这样地拉一把麺,可供十碗八碗。一把麺抻好投在沸滚的锅里,马上抻第二把麺,如是抻上两三把,差不多就够吃的了,可是厨子累得一头大汗。我常站在厨房门口,参观厨子表演抻麺,越夸奖他,他越抖神,眉飞色舞,如表演体操。麺和得不软不硬,像牛筋似的,两胳膊若没有一把子力气,怎行?
麺可以抻得很细。隆福寺街灶温,是小规模的二荤铺,他家的拉麺真是一绝。拉得像是挂麺那样细,而吃在嘴里利利落落。在福全馆吃烧鸭,鸭家妆打卤,在对门灶温叫几碗一窝丝,真是再好没有的打卤麺。自己家里抻的麺,虽然难以和灶温的比,也可以抻得相当标准。也有人喜欢吃粗麺条,可以粗到像是小指头,筷子夹起来卜愣卜愣的像是鲤鱼打挺。本来抻麺的妙处就是在于那一口咬劲儿,多少有些韧性,不像切麺那样的糟,其原因是抻得久,把麺的韧性给抻出来了。要吃过水麺,把煮熟的麺条在冷水或温水里涮一下;要吃锅里挑,就不过水,稍微粘一点,各有风味。麺条宁长勿短,如嫌太长可以拦腰切一两刀再下锅。寿麺当然是越长越好。曾见有人用切麺做寿麺,也许是麺搁久了,也许是煮过火了。上桌之后,当众用筷子一挑,肝肠寸断,窘得下不了台!
其实麺条本身无味,全凭调配得宜。我见识简陋,记得在抗战初年,长沙尚未经过那次大火,在天心阉吃过一碗鸡火麺,印象甚深。首先是那碗,大而且深,比别处所谓二海容量还要大些,先声夺人。那碗汤清可鉴底,表面上没有油星,一抹麺条排列整齐,像是美人头上才梳拢好的发蓬,一根不扰。大大的几片火腿鸡脯摆在上面。看这模样就觉得可人,味还差得了?再就是离成都不远的牌坊麺,远近驰名,别看那小小一撮麺,七八样作料加上去,硬是要得,来往过客就是不饿也能连罄五七碗。我在北碚的时候,有一阵子诗人尹石公做过雅舍的房客,石老是扬州人,也颇喜欢吃麺,有一天他对我说:「李笠翁《闲情偶寄》有一段话提到汤麺深获我心,他说味在汤里而麺索然寡味,应该是汤在麺里然后麺才有味。我照此原则试验已得初步成功,明日再试敬请品尝。」第二天他果然市得小小蹄膀,细火焖烂,用那半锅稠汤下麺,把汤耗干为度,蹄膀的精华乃全在麺里。
我是从小吃炸酱麺长大的。麺一定是抻的,从来不用切麺。后来离乡外出,没有厨子抻麺,退而求其次,家人自抻小条麺,供三四人食用没有问题。用切麺吃炸酱麺,没听说过。四色麺码,一样也少不得,掐菜、黄瓜丝、萝卜缨、芹菜末,二荤铺里所谓「小碗干炸儿」,并不佳,酱太多肉太少。我们家里曾得高人指点,酱炸到八成之后加茄子丁,或是最后加切成块的摊鸡蛋,其妙处在于尽量在麺上浇酱而不虞太咸。这是馋人想出来的法子。北平人没有不爱吃炸酱麺的。有一时期我家隔壁是左二区,午间隔墙我们可以听到「呼噜、噜」的声音,那是一群警察先生在吃炸酱面,「咔嚓」一声,那是啃大蒜!我有一个妹妹小时患伤寒,中医认为已无可救药,吩咐随她爱吃什么都可以,不必再有禁忌,我母亲问她想吃什么,她气若游丝地说想吃炸酱麺,于是立即做了一小碗给她,吃过之后立刻睁开眼睛坐了起来,过一两天病霍然而愈。炸酱麺有超死回生之效!
我久已吃不到够标准的炸酱麺,酱不对,麺不对,麺码不对,甚至于醋也不对。有些馆子里的伙计,或是烹饪专家,把阳平的「炸」念做去音炸弹的「炸」,听了就倒胃口,甭说吃了。当然麺有许多做法,只要做得好,怎样都行。
《鲍鱼煨猪手》B0000000508 · 2023年12月5日摄于中国上海宝山家香悦 · 海鲜 · 上海菜
《鲍鱼》
梁实秋
鲍鱼的原意是臭腌鱼。《史记 · 秦始皇本纪》:「会暑,上辒车臭,乃诏从官,令车载一石鲍鱼,以乱其臭。」就是以鲍鱼掩盖尸臭的意思。我现在所要谈的不是这个鲍鱼。
鲍鱼是石决明的俗称,亦称为鳆鱼。鳆实非鱼,乃有介壳之软体动物,常吸着于海水中的礁石之上,赖食藻类为生。壳之外缘有呼吸孔若干列成一排。我们此地所谓「九孔」就是鲍鱼一类。
从前人所谓「如入鲍鱼之肆」,形容其臭不可闻,今则提起鲍鱼无不赏其味美。新鲜的九孔,海鲜店到处有售,其味之鲜美在蚌类之中独树一帜。但是比起晒干了的广东之紫鲍,以及装了罐头的熟鲍鱼,尚不能同日而语。新鲜鲍鱼嫩而香,制炼过的鲍鱼味较厚而醇。
广东烹调一向以红烧鱼翅及红烧鲍脯为号召,确有其独到之处。紫鲍块头很大,厚而结实,拿在手里沉甸甸的。烹制之后,虽然仍有韧性,但滋味非凡,比吃熊掌要好得多。
我认识一位广东侨生,带有一些紫鲍,他患癌不治,临终以其所藏剩余之鲍鱼见贻,我睹物伤逝,不忍食之,弃置冰箱经年,终于清理旧物,不得已而试烹制之。也许是发得不好,也许是火候不对,结果是勉强下咽,糟蹋了东西。可见烹饪一道非利巴所能为。
罐头的鲍鱼,以我所知有日本的和墨西哥的两种,各有千秋。日本的鲍鱼个子小些,颜色淡些,一罐可能有三五个还不止,质地较为细嫩。墨西哥的罐头在美国畅销,品质不齐,有人在标签上可以看出货色的高低,想来是有人粗制滥造,冒用名牌。
罐头鲍鱼是熟的,切成薄片是一道上好的冷荤,若是配上罐头龙须菜,便是绝妙的一道双拼。有人好喜欢吃鲍鱼,能迫不及待地打开罐头就用叉子取出一块举着啃,像吃玉米棒子似的一口一口地啃!
鲍鱼切成细丝,加芫荽菜梗,入锅爆炒,是下酒的一道好菜。鲍鱼切成丁,比骰子稍大一点的丁,加虾子烩成羹,下酒送饭兼宜。
但是我吃鲍鱼最得意的是一碗鲍鱼麺。有一年冬天我游沈阳,下榻友人家。我有凌晨即起的习惯,见其厨司老王伏枕呻吟不胜其苦,问其故,知是胃痛,我乃投以随身携带的苏打片,痛立止。老王感激涕零,无以为报,立刻翻身而起,给我煮了一大碗麺做早点,仓促间找不到做麺的浇头,在主人柜橱里摸索出一罐主人舍不得吃的鲍鱼,不由分说打开罐头把一整罐鲍鱼切成细丝,连原汁一起倒进锅里,煮出上尖的一大碗鲍鱼麺。这是我一生没有过的豪举,用两片苏打换来一罐鲍鱼煮一碗麺!主人起来,只闻到异香满室,后来廉得其情,也只好徒呼负负。
《蒙自过桥米线》B0000000564 · 2024年2月2日摄于中国上海杨浦麦麦山悠方店
抗战时期,汪曾祺考入战时临时成立的西南联大中文系,读了五年。尽管最后肄业,但这五年对汪老来说至关重要,甚至影响了他的一生。汪老以大量的笔墨记录和回忆这段历史,内容涵盖西南联大和昆明的方方面面和角角落落。这些文字,承载了汪老对西南联大和昆明的眷恋和深情。他是将昆明当成了自己的精神故乡。
羁旅天南久未还,故乡无此好湖山。
长堤柳色浓如许,觅我旅踪五十年。
汪老在文中提及的「正义路牌楼西侧」的那家过桥米线店,应该就是金马碧鸡坊边上的那家老店,二十年前曾去尝过,味道忘得差不多了,但价钱还记着:每份五十块。之所以记得这么久,是因为心疼和肉痛。哈哈哈哈。
《米线》
汪曾祺
米线是米粉像压饸饹似的压出来的那么一种东西,粗细也如张家口一带的莜面饸饹。口感可完全不同。米线洁白,光滑,柔软。有个女同学身材细长,皮肤很白,有个外号,就叫米线。这东西从作坊里出来的时候就是熟的,只需放入配料,加一点水,稍煮,即可食用。
昆明的米线店都是用带把的小铜锅,一锅只能煮一两碗,多则三碗,谓之「小锅米线」。昆明人认为小锅煮的米线才好吃。米线配料有多种,徐了爨肉之外,都是预先熟制好了的。昆明米线店很多,几乎每条街都有。文林街就有两家。一家在西边,近大西门,坐南朝北。这家卖的米线花样多,有焖鸡米线、爨肉米线、鳝鱼米线、叶子米线。焖鸡其实不是鸡,是瘦肉,煸炒之后,加酱油香料煮熟。爨肉即鲜肉末。米线煮开,拨入肉末,见两开,即得。昆明人不知道为什么把这种做法叫作爨肉,这是个多么复杂难写的字!云南因有二爨(《爨宝子》《爨龙颜》)碑,很多人能认识这个字,外省人多不识。
云南人把荤菜分为两类,大块炖猪肉以及鸡鸭牛羊肉,谓之「大荤」,炒蔬菜而加一点肉丝或肉末,谓之「爨荤」。「爨荤」者零碎肉也。爨肉米线的名称也许是这样引伸出来的。鳝鱼米线的鳝鱼是鳝鱼切段,加大蒜焖酥了的。「叶子」即炸猪皮。这东西有的地方叫「响皮」,很多地方叫「假鱼肚」。叫作「叶子」,似只有云南一省。
文林街街东的一家坐北朝南,对面是西南联大教授宿舍,沈从文先生就住在楼上临街的一间里面。这家房屋桌凳比较干净,米线的味道也较清淡,只有焖鸡和爨肉两种,不过备有鸡蛋和西红柿,可以加在米线里。
巴金同志在纪念沈从文先生文中说沈先生经常以两碗米线,加鸡蛋西红柿,就算是一顿饭了,指的就是这一家。沈先生通常吃的是爨肉米线。这家还卖鸡头鸡脚(卤煮)和油炸花生米,小饮极便。
荩忠寺坡有一家卖耙肉米线。白汤。大块臀肩肥瘦肉煮得极耙,放大瓷盘中。米线烫热浇汤后,用包馄饨用的竹片扒下约半两耙肉,堆在米线上面。汤肥,味厚。全城卖耙肉米线者只此一家。
青云街有一家卖羊血米线。大锅两口,一锅开水,一锅煮着生的羊血。羊血并不凝结,只是像一锅嫩豆腐。米线放在漏勺里在开水锅中冒得滚烫,托羊血一大勺盖在米线上,浇芝麻酱,撒上香菜蒜泥,吃辣的可以自己加。有的同学不敢问津,或望望然而去之,因为羊血好像不熟,我则以为是难得的异味。
正义路有一个奎光阁,门面颇大,有楼,卖凉米线。米线,加好酱油,酸甜醋(昆明的醋有两种,酸醋和甜醋,加醋时店伙都要问:「吃酸醋嘛甜醋?」通常都答曰:「酸甜醋。」即两样都要)、再加五辛生菜、辣椒。夏天吃凉米线,大汗淋漓,然而浑身爽快。奎光阁在我还在昆明时就关张了。
护国路附近有一条老街,有一家专卖干烧米线,门面甚小,座位靠墙,好像摆在一个半截胡同里,没几张小桌子。干烧米线放大量猪油,酱油,一点儿汤,加大量的辣椒面和川花椒末,烧得之后,无汁水,是盛在盘子里吃的。颜色深红,辣椒和花椒的香气冲鼻子。吃了这种米线得喝大量的茶,最好是沱茶,因为味道极其强烈浓厚,「叫水」;而且麻辣味在舌上久留不去,不用茶水涮一涮,得一直张嘴哈气。
最为名贵的自然是过桥米线。过桥米线和汽锅鸡堪称昆明吃食的代表作。过桥米线以正义路牌楼西侧一家最负盛名。这家也卖别的饭菜,但是顾客多是冲过桥米线来的。入门坐定,叫过菜,堂倌即在每人面前放一盘生菜(主要是豌豆苗);一盘(九寸盘)生鸡片、腰片、鱼片、猪里肌片、宣威火腿片,平铺盘底,片大,而薄几如纸;一碗白胚米线。随即端来一大碗汤。汤看来似无热气,而汤温高于一百摄氏度,因为上面封了厚厚的一层鸡油。
我们初到昆明,就听到不止一个人的警告:这汤万万不能单喝。说有一个下江人司机,汤一上来,端起来就喝,竟烫死了。把生片推入汤中,即刻就都熟了;然后把米线、生菜拨入汤碗,就可以吃起来。鸡片腰片鱼片肉片都极嫩,汤极鲜,真是食品中的尤物。
过桥米线有个传说,说是有一秀才,在村外小河对岸书斋中苦读,秀才娘子每天给他送米线充饥,为保持鲜嫩烫热,遂想出此法。娘子送吃的,要过一道桥。秀才问:「这是什么米线?」娘子说:「过桥米线!」「过桥米线」的名称就是这样来的。此恐是出于附会。「过桥」为名我于南宋人笔记中即曾见过,书名偶忘。
《酥黄豆》B0000000561 · 2024年1月30日摄于中国上海杨浦小满手工粉悠方店
《黄豆》
汪曾祺
豆叶在古代是可以当菜吃的,吃法想必是做羹。后来就没有人吃了,没有听说过有人吃凉拌豆叶、炒豆叶、豆叶汤。
我们那里,夏天,家家都要吃几次炒毛豆,加青辣椒。中秋节煮毛豆供月,带壳煮。我父亲会做一种毛豆:毛豆剥出粒,与小青椒(不切)同煮,加酱油、糖,候豆熟收汤,摊在筛子里晾至半干,豆皮起皱,收入小坛。下酒甚妙,做一次可以吃几天。
北京的小酒馆里盐水煮毛豆,有的酒馆是整棵地煮的,不将豆荚剪下,酒客用手摘了吃,似比装了一盘吃起来更香。
香椿豆甚佳,香椿嫩头在开水中略烫,沥去水,碎切,加盐;毛豆加盐煮熟,与香椿同拌匀,候冷,贮之玻璃瓶中,隔日取食。
北京人吃炸酱面,讲究的要有十几种菜码,黄瓜丝、小萝卜、青蒜,还得有一撮毛豆或青豆。肉丁(不用副食店买的绞肉末)炸酱与青豆同嚼,相得益彰。
北京人炒麻豆腐要放几个青豆嘴儿:青豆发一点芽。
三十年前北京稻香村卖熏青豆,以佐茶甚佳。这种豆大概未必是熏的,只是加一点茴香,入轻盐煮后晾成的。皮亦微皱,不软不硬,有咬劲。现在没有了,想、是因为费工而利薄,熏青豆是很便宜的。
江阴出粉盐豆。不知怎么能把黄豆发得那样大,长可半寸,盐炒,豆不收缩,皮色发白,极酥松,一嚼即成细粉,故名粉盐豆。味甚隽,远胜花生米。吃粉盐豆,叹白花酒,很相配。我那时还不怎么会喝酒,只是喝白开水。星期天,坐在自修室里,喝水,吃豆,读李清照、辛弃疾词,别是一番滋味。我在江阴南菁中学读过两年,星期天多半是这样消磨过去的。前年我到江阴寻梦,向老同学问起粉盐豆,说现在已经没有了。
稻香村、桂香村、全素斋等处过去都卖笋豆。黄豆、笋干切碎,加酱油、糖煮。现在不大见了。
三年自然灾害时,对十七级干部有一点照顾,每月发几斤黄豆、一斤白糖,叫做「糖豆干部」。我用煮笋豆法煮之,没有笋干,放一点口蘑。口蘑是我在张家口坝上自己采得晒干的。我做的口蘑豆自家吃,还送人。曾给黄永玉送去过。永玉的儿子黑蛮吃了,在日记里写道:「黄豆是不好吃的东西,汪伯伯却能把它做得很好吃,汪伯伯很伟大!」
炒黄豆芽宜烹糖醋。
黄豆芽吊汤甚鲜。南方的素菜馆、供素斋的寺庙,都用豆芽汤取鲜。有一老署在一个庙里吃了素斋,怀疑汤里放了虾子包,跑到厨房里去验看,只见一口大锅里熬着一锅黄豆芽和香菇蒂的汤。黄豆芽汤加酸雪里蕻,泡饭甚佳。此味北人不解也。
黄豆对中国人民最大的贡献是能做豆腐及各种豆制品。如果没有豆腐,中国人民的生活将会缺一大块,和尚、尼姑、素菜馆的大师傅就通通 「没戏」了。素菜除了冬菇、口蘑、金针、木耳、冬笋、竹笋,主要是靠豆腐、豆制品。素这个,素那个,只是豆制品变出的花样而巳。关于豆腐,应另写专文,此不及。
《马家浜文化时期陶罐》M0000000055 · 2024年2月15日摄于中国浙江嘉兴马家浜文化博物馆
三昧,非三味,佛教语,其义不甚明了,但丰子恺本文想传达的意思似乎有些明白。具体到绘画构图上,强调的是既不刻板,也不散漫,而是形散神聚,美,也就在其中了。
《艺术三昧》
丰子恺
有一次我看到吴昌硕写的一方字。觉得单看各笔划,并不好;单看各个字,各行字,也并不好。然而看这方字的全体,就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好处。单看时觉得不好的地方,全体看时都变好,非此反不美了。
原来艺术品的这幅字,不是笔笔、字字、行行的集合,而是一个融合不可分解的全体。各笔各字各行,对于全体都是有机的,即为全体的一员。字的或大或小,或偏或正,或肥或瘦,或浓或淡,或刚或柔,都是全体构成上的必要,决不是偶然的。即都是为全体而然,不是为个体自己而然的。于是我想像:假如有绝对完善的艺术品的字,必在任何一字或一笔里已经表出全体的倾向。如果把任何一字或一笔改变一个样子,全体也非统统改变不可;又如把任何一字或一笔除去,全体就不成立。换言之,在一笔中已经表出全体,在一笔中可以看出全体,而全体只是一个个体。
所以单看一笔、一字或一行,自然不行。这是伟大的艺术的特点。在绘画也是如此。中国画论中所谓「气韵生动」,就是这个意思。西洋印象画派的持论:「以前的西洋画都只是集许多幅小画而成一幅大画,毫无生气。艺术的绘画,非画面浑然融合不可。」在这点上想来,印象派的创生确是西洋绘画的进步。
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艺术的三昧境。在一点里可以窥见全体,而在全体中只见一个个体。所谓「一有多种,二无两般」(《碧岩录》),就是这个意思吧!这道理看似矛盾又玄妙,其实是艺术的一般的特色,美学上的所谓「多样的统一」,很可明瞭地解释。其意义:譬如有三只苹果,水果摊上的人把它们规则地并列起来,就是「统一」。只有统一是板滞的,是死的。小孩子把它们触乱,东西滚开,就是「多样」。只有多样是散漫的,是乱的。最后来了一个画家,要照着它们写生,给它们安排成一个可以入画的美的位置:两个靠拢在后方一边,余一个稍离开在前方,望去恰好的时候,就是所谓「多样的统一」,是美的。要统一,又要多样;要规则,又要不规则;要不规则的规则,规则的不规则;要一中有多,多中有一。这是艺术的三昧境!
宇宙是一大艺术。人何以只知鉴赏书画的小艺术,而不知鉴赏宇宙的大艺术呢?人何以不拿看书画的眼来看宇宙呢?如果拿看书画的眼来看宇宙,必可发现更大的三昧境。宇宙是一个浑然融合的全体,万象都是这全体的多样而统一的诸相。在万象的一点中,必可窥见宇宙的全体;而森罗的万象,只是一个个体。勃雷克的「一粒沙里见世界」,孟子的「万物皆备于我」,就是当作一大艺术而看宇宙的吧!艺术的字画中,没有可以独立存在的一笔。即宇宙间没有可以独立存在的事物。倘不为全体,各个体尽是虚幻而无意义了。那末这个「我」怎样呢?自然不是独立存在的小我,应该融入于宇宙全体的大我中,以造成这一大艺术。
《包饺子》F0200000057 · 2024年1月16日摄于中国上海普陀喜家德虾仁水饺
《饺子》
梁实秋
「好吃不过饺子,舒服不过倒着。」这是北方乡下的一句俗语。北平城里的人不说这句话。因为北平人过去不说饺子,都说「煮饽饽」,这也许是满洲语。我到了十四岁才知道煮饽饽就是饺子。
北方人,不论贵贱,都以饺子为美食。钟鸣鼎食之家有的是人力财力,吃顿饺子不算一回事。小康之家要吃顿饺子要动员全家老少,和面、擀皮、剁馅、包捏、煮,忙成一团,然而亦趣在其中。年终吃饺子是天经地义,有人胃口特强,能从初一到十五顿顿饺子,乐此不疲。当然连吃两顿就告饶的也不是没有。至于在乡下,吃顿饺子不易,也许要在姑奶奶回娘家时候才能有此豪举。
饺子的成色不同,我吃过最低级的饺子。抗战期间有一年除夕我在陕西宝鸡,餐馆过年全不营业,我踯躅街头,遥见铁路旁边有一草棚,灯火荧然,热气直冒,乃趋就之,竟是一间饺子馆。我叫了二十个韭菜馅饺子,店主还抓了一把带皮的蒜瓣给我,外加一碗热汤。我吃得一头大汗,十分满足。
我也吃过顶精致的一顿饺子。在青岛顺兴楼宴会,最后上了一钵水饺,饺子奇小,长仅寸许,馅子却是黄鱼韭黄,汤是清澈而浓的鸡汤,表面上还漂着少许鸡油。大家已经酒足菜饱,禁不住诱惑,还是给吃得精光,连连叫好。
做饺子第一面皮要好。店肆现成的饺子皮,碱太多,煮出来滑溜溜的,咬起来韧性不足。所以一定要自己和面,软硬合度,而且要多醒一阵子。盖上一块湿布,防干裂。擀皮子不难,久练即熟,中心稍厚,边缘稍薄。包的时候一定要用手指捏紧。有些店里伙计包饺子,用拳头一握就是一个,快则快矣,煮出来一个个的面疙瘩,一无是处。
饺子馅各随所好。有人爱吃荠菜,有人怕吃茴香。有人要薄皮大馅,最好是一兜儿肉,有人愿意多羼青菜。(有一位太太应邀吃饺子,咬了一口大叫,主人以为她必是吃到了苍蝇蟑螂什么的,她说:「怎么,这里面全是菜!」主人大窘。)有人以为猪肉冬瓜馅最好,有人认定羊肉白菜馅为正宗。韭菜馅有人说香,有人说臭,天下之口并不一定同嗜。
冷冻饺子是不得已而为之,还是新鲜的好。据说新发明了一种制造饺子的机器,一贯作业,整治迅速,我尚未见过。我想最好的饺子机器应该是人。
吃剩下的饺子,冷藏起来,第二天油锅里一炸,炸得焦黄,好吃。
《兰州牛肉麺》B0000000554 · 2024年1月15日摄于中国上海普陀一碗蘭州儿童医院店
《兰州》
余秋雨
兰州牛肉麺取料十分讲究,一定要是上好黄牛腿肉,精工烹煮,然后切成细丁,拌上香葱、干椒和花椒;麺条粗细随客,地道的做法要一碗碗分开煮,然后浇上适量牛肉汤汁,盖上刚刚炒好的主料。满满一大碗,端上来麺条清齐、油光闪闪、浓香扑鼻。一上口味重不腻,爽滑麻烫。另递鲜汤一小碗,如若还需牛肉,则另盘切送,片片干挺而柔酥,佐蒜泥辣酱。在兰州吃牛肉麺,一般人都会超过平时的食量。
我兰州的朋友范克峻先生是一位历尽磨难之人,经常带我到一家铺子吃牛肉麺。掌勺的马师傅年事已高,见范先生来便亲自料理一切,不容有半点差池。
范先生轻声告诉我,这位马师傅实在是一位侠义之士,别看他每天只是切肉煮麺,你完全可以把一切信托于他。30多年前,一位每天到这儿吃面的演员突然遭冤被捕,关在监狱里,判刑不轻。妻子亲朋都离他而去,过年过节时也没人来探望。他万万没有想到,竟然是这位马师傅出现在铁窗之前,手提一包干切牛肉,无言捧上。如此者每年不断,一直延续整整20年之久。20年后,演员的冤案昭雪平反,他又重登舞台,名震全城。不管他用什么方式来邀请和感谢,马师傅全不接受,只在他每天早晨来吃牛肉麺时,投以轻轻一笑。
正说着,马师傅的牛肉麺已经煮好端来,只一口,我就品出兰州的厚味来了。
在风味上,白兰瓜与牛肉麺恰恰构成了强烈的对比。这种瓜吃时须剖成长条,入口即满嘴清凉,味不浓,才嚼几下就消融在咽喉之间,立时觉得通体润爽。据说白兰瓜是外来品种,兰州接纳了它,很快让它名扬中华。
兰州虽然地处僻远的西北,却是闻名的瓜果之乡。只要是好瓜好果大多都能在兰州存活,而且加添上一份香甜。火车经过兰州站,车厢里会变戏法一样立即贮满了各种瓜果,性急的旅客立即取刀削食,于是满车都是甜津津的清香。
瓜果的清香也在兰州民风中回荡。与想象中的西北神貌略有差异,这儿的风气颇为疏朗和开放。衣着入时,店货新潮,街道大方,书画劲丽,歌舞鼎盛,观众看戏的兴趣也洒脱得正常。京剧、越剧、秦腔都看,即便是演一个外国话剧,票房价值仍然很高。去敦煌必须经兰州,因此在兰州的外国旅游者很多。兰州的一大缺憾,是机场离市区实在太远,极为不便;但兰州机场女播音员的英语水平,在我听来,在全国机场之上,这又给国际友人带来了一种舒坦。
这便是兰州,对立的风味和谐着,给西北高原带来平抚,给长途旅人带来慰藉。中华民族能在那么遥远的地方挖出一口生命之泉喷涌的深井,可见体力毕竟还算旺盛的。有一个兰州在那里驻节,我们在穿越千年无奈的高原时也会浮起一丝自豪。
《春卷》B0000000550 · 2023年11月22日摄于中国浙江桐乡濮院秀水餐厅
周作人的这篇文章蛮有意思的,胡乱揣摩一下:想写美食,又担心被喷,所以有意无意地跟正能量沾点边,「爱乡」、「爱国」、「百花齐放」,很有时代气息。
哈。
《南北的点心》
周作人
中国地大物博,风俗与土产随地各有不同,因为一直缺少人纪录,有许多值得也是应该知道的事物,我们至今不能知道清楚,特别是关于衣食住的事项。我这里只就点心这个题目,依据浅陋所知,来说几句话,希望抛砖引玉,有旅行既广,游历又多的同志们,从各方面来报道出来,对于爱乡爱国的教育,或者也不无小补吧。
我是浙江东部人,可是在北京住了将近四十年,因此南腔北调,对于南北情形都知道一点,却没有深厚的了解。据我的观察来说,中国南北两路的点心,根本性质上有一个很大的区别。简单的下一句断语,北方的点心是常食的性质,南方的则是闲食。
我们只看北京人家做饺子馄饨面总是十分茁实,馅决不考究,面用芝麻酱拌,最好也只是炸酱;馒头全是实心。本来是代饭用的,只要吃饱就好,所以并不求精。
若是回过来走到东安市场,往五芳斋去叫了来吃,尽管是同样名称,做法便大不一样,别说蟹黄包干,鸡肉馄饨,就是一碗三鲜汤面,也是精细鲜美的。可是有一层,这决不可能吃饱当饭,一则因为价钱比较贵,二则昔时无此习惯。
抗战以后上海也有阳春面,可以当饭了,但那是新时代的产物,在老辈看来,是不大可以为训的。我母亲如果在世,已有一百岁了,她生前便是绝对不承认点心可以当饭的,有时生点小毛病,不喜吃大米饭,随叫家里做点馄饨或面来充饥,即使一天里仍然吃过三回,她却总说今天胃口不开,因为吃不下饭去,因此可以证明那馄饨和面都不能算是饭。这种论断,虽然有点儿近于武断,但也可以说是有客观的佐证,因为南方的点心是闲食,做法也是趋于精细鲜美,不取茁实一路的。
上文五芳斋固然是很好的例子,我还可以再举出南方做烙饼的方法来,更为具体,也有意思。我们故乡是在钱塘江的东岸,那里不常吃面食,可是有烙饼这物事。这里要注意的,是烙不读作者字音,乃是「洛」字入声,又名为山东饼,这证明原来是模仿大饼而作的,但是烙法却大不相同了,乡间卖馄饨面和馒头都分别有专门的店铺,唯独这烙饼只有摊,而且也不是每天都有,这要等待哪里有社戏,才有几个摆在戏台附近,供看戏的人买吃,价格是每个制钱三文,油条价二文,葱酱和饼只要一文罢了。做法是先将原本两折的油条扯开,改作三折,在熬盘上烤焦,同时在预先做好的直径约二寸,厚约一分的圆饼上,满搽红酱和辣酱,撤上葱花,卷在油条外面,再烤一下,就做成了。它的特色是油条加葱酱烤过,香辣好吃,那所谓饼只是包裹油条的东西,乃是客而非主,拿来与北方原来的大饼相比,厚大如茶盘,卷上黄酱与大葱,大嚼一张,可供一饱,这里便显出很大的不同来了。
上边所说的点心偏于面食一方面,这在北方本来不算是闲食吧。此外还有一类干点心,北京称为饽饽,这才当作闲食,大概与南方并无什么差别。但是这里也有一点不同,据我的考察,北方的点心历史古,南方的历史新,古者可能还有唐宋遗制,新的只是明朝中叶吧。点心铺招牌上有常用的两句话,我想借来用在这里,似乎也还适当,北方可以称为「官礼茶食」,南方则是「嘉湖细点」。
我初到北京来的时候,随便在饽饽铺买点东西吃,觉得不大满意,曾经埋怨过这个古都市,积聚了千年以上的文化历史,怎么没有做出些好吃的点心来。老实说,北京的大八件小八件,尽管名称不同,吃起来不免单调,正和五芳斋的前例一样,东安市场内的稻香春所做的南式茶食,并不齐备,但比起来也显得花样要多些了。
上文只说得「官礼茶食」,是旧式的点心,至今流传于北方。至于南方点心的来源,那还得另行说明。「嘉湖细点」这四个字,本是招牌和仿单上的口头禅,现在正好借用过来,说明细点的起源。据了解,那时期当为前明中叶,而地点则是东吴西浙,嘉兴湖州正是代表地方。我没有文书上的资料,来证明那时吴中饮食丰盛奢华的情形,但以近代苏州饮食风靡南方的事情来作比,这里有点类似。明朝自永乐以来,政府虽是设在北京,但文化中心一直还是在江南一带。那里官绅富豪生活奢侈,茶食一类也就发达起来。就是水点心,在北方作为常食的,也改作得特别精美,成为以赏味为目的的闲食了。这南北两样的区别,在点心上存在得很久,这里固然有风俗习惯的关系,一时不易改变;但在「百花齐放」的今日,这至少该得有一种进受了吧。
其实这区别不在于质而只是量的问题,换一句话即是做法的一点不同而已,我们前面说过,家庭的鸡蛋炸酱面与五芳斋的三鲜汤面,固然是一例。此外则有大块粗制的窝窝头,与「仿膳」的一碟十个的小窝窝头,也正是一样的变化。北京市上有一种爱窝窝,以江米煮饭捣烂(即是糍粑)为皮,中裹糖馅,如元宵大小。李光庭在《乡言解颐》中说明它的起源云:相传明世中官有嗜之者,因名御爱窝窝,今但曰爱而已。这里便是一个例证,在明清两朝里,窝窝头一件食品,便发生了两个变化了。本来常食闲食,都有一定习惯,不易轻轻更变,在各处都一样是闲食的干点心则无妨改良一点做法,做得比较精美,在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现在,这也未始不是切合实际的事情吧。国内各地方,都富有不少有特色的点心,就只因为地域所限,外边人不能知道,我希望将来不但有人多多报道,而且还同上产果品一样,陆续输到外边来,增加人民的口福。
《豆腐圆子》B0000000549 · 2023年12月22日摄于中国上海浦东下沙春笋烧麦
《馋》
梁实秋
馋,在英文里找不到一个十分适当的字。罗马暴君尼禄,以至于英国的亨利八世,在大宴群臣的时候,常见其撕下一根根又粗又壮的鸡腿,举起来大嚼,旁若无人,好一副饕餮相!但那不是馋。埃及废王法鲁克,据说每天早餐一口气吃二十个荷包蛋,也不是馋,只是放肆,只是没有吃相。对有某一种食物有所偏好,对于大量的吃,这是贪得无厌。馋,则着重在食物的质,最需要满足的是品味。上天生人,在他嘴里安放一条舌,舌上还有无数的味蕾,教人焉得不馋?馋,基于生理的要求,也可以发展成为近于艺术的趣味。
也许我们中国人特别馋一些。「馋」字从食,本义是狡兔,善于奔走,人为了口腹之欲,不惜多方奔走以膏馋吻,所谓「为了一张嘴,跑断两条腿」。真正的馋人,为了吃,决不懒。我有一位亲戚,属汉军旗,又穷又馋。一日傍晚,大风雪,老头子缩头缩脑偎着小煤炉子取暖。他的儿子下班回家,顺路市得四只鸭梨,以一只奉其父,父得梨,大喜,当即啃了半只,随后就披衣戴帽,拿着一只小碗,冲出门外,在风雪交加中不见了人影。他的儿子只听得大门匡朗一声响,追已无及。越一小时,老头子托着小碗回来了,原来他是要吃榅桲拌梨丝!从前酒席,一上来就是四干、四鲜、四蜜饯,榅桲、鸭梨是现成的,饭后一盘榅桲拌梨丝别有风味(没有鸭梨的时候白菜心也能代替)。这老头子吃剩半个梨,突然想起此味,乃不惜于风雪之中奔走一小时。这就是馋。
人之最馋的时候是在想吃一样东西而又不可得的那一段期间。希腊神话中之谭塔勒期,水深及颚而不得饮,果实当前而不得食,饿火中烧,痛苦万状,他的感觉不是馋,是求生不成求死不得。馋没有这样的严重。人之犯馋,是在饱暖之余,眼看着、回想起或是谈论到某一美味,喉头像是有馋虫搔抓作痒,只好干咽唾沫。一旦得遂所愿,瓷情享受,浑身通泰。对于家乡风味总是念念不忘,其实「千里莼羹,末下盐豉」也不见得像传说的那样迷人。我曾痴想北平羊头肉的风味,想了七八年;胜利还乡之后,一个冬夜,听得深巷卖羊头肉小贩的吆喝声,立即从被窝里爬出来,把小贩唤进门洞,我坐在懒椅上看着他于暗淡的油灯照明之下,抽出一把雪亮的薄刀,横着刀刃片羊脸子,片得飞薄,然后取出一只蒙着纱布等羊角,洒上一些焦盐。我托着一盘羊头肉,重复钻进被窝,在枕上一片一片的羊头肉放进嘴里,不知不觉的进入了睡乡,十分满足地解了馋瘾。但是,老实讲,滋味虽好,总不及在痴想时所想像的香。我小时候,早晨跟我哥哥步行到大鹁鸽市陶氏学堂上学,校门口有个小吃摊贩,切下一片片的东西放在碟子上,洒上红糖汁、玫瑰木樨,淡紫色,样子实在令人馋涎欲滴。走近看,知道是糯米藕。一问价钱,要四个铜板,而我们早点费每天只有两个铜板。我们当下决定,饿一天,明天就可以一尝异味。所付代价太大,所以也不能常吃。糯米藕一直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后来成家立业,想吃糯米藕不费吹灰之力,餐馆里有时也有供应,不过浅尝辄止,不复有当年之馋。
馋与阶级无关。豪富人家,日食万钱,犹云无下箸处,是因为他这种所谓饮食之人放纵过度,连馋的本能和机会都被剥夺了,他不是馋,也不是太馋,他麻木了,所以他就要千方百计的在食物方面寻求新的材料、新的刺激。我有一位朋友,湖南桂东县人,他那偏僻小县却因乳猪而著名,他告我说每年某巨公派人前去采购乳猪,搭飞机运走,充实他的郇厨。烤乳猪,何地无之?何必远求?我还记得有人治寿筵,客有专诚献「烤方」者,选尺余见方的细皮嫩肉的猪臂一整块,用铁钩挂在架上,以炭火燔炙,时而武火,时而文火,烤数小时而皮焦肉熟。上桌时,先是一盘脆皮,随后是大薄片的白肉,其味绝美,与广东的烤猪或北平的炉肉风味不同,使得一桌的珍馐相形见拙。可见天下之口有同嗜,普通的一块上好的猪肉,苟处理得法,即快朵颐。像《世说》所谓王武子家的蒸饨,乃是以人乳喂养的,实在觉得多此一举,怪不得魏武未终席而去,人是肉食动物,不必等到「七十者可以食肉矣」,平夙有一些肉类佐餐,也就可以满足了。
北平人馋,可是也没听说与谁真个馋死,或是为了馋而倾家荡产。大抵好吃的东西都有个季节,逢时按节地享受一番,会因自然调节而不逾矩。开春吃春饼,随后黄花鱼上市,紧接着大头鱼也来了。恰巧这时候后院花椒树发芽,正好掐下来烹鱼。鱼季过后,青蛤当令。紫藤花开,吃藤罗饼,玫瑰花开,吃玫瑰饼;还有枣泥大花糕。到了夏季,「老鸡头才上河哟」,紧接着是菱角、莲蓬、藕、豌豆糕、驴打滚、爱窝窝,一起出现。席上常见水晶肘,坊间唱卖烧羊肉,这时候嫩黄瓜,新蒜头应时而至。秋风一起,先闻到糖炒栗子的气味,然后就是炮烤涮羊肉,还有七尖八团的大螃蟹。「老婆老婆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过年前后,食物的丰盛就更不必细说了。一年四季的馋,周而复始的吃。
馋非罪,反而是胃口好、健康的现象,比食而不知其味要好得多。
《蟹粉》B0000000548 · 2024年1月3日摄于中国上海黄浦蟹伙计蟹粉世家
《吃蟹的乐趣》
梁实秋
蟹是美味,人人喜爱,无间南北,不分雅俗。当然我说的是河蟹,不是海蟹。在台湾有人专程飞到香港去吃大闸蟹。好多年前我的一位朋友从香港带回了一篓螃蟹,分飧了我两只,得膏馋吻。蟹不一定要大闸的,秋高气爽的时节,大陆上任何湖沼溪流,岸边稻米高粱一熟,率多盛产螃蟹。在北平,在上海,小贩担着螃蟹满街吆唤。
七尖八团,七月里吃尖脐(雄),八月里吃团脐(雌),那是蟹正肥的季节。记得小时候在北平,每逢到了这个季节,家里总要大吃几顿,每人两只,一尖一团。照例通知长发送五斤花雕全家共饮。有蟹无酒,那是大煞风景的事。《晋书·毕卓传》:「右手持酒杯,左手持蟹螯,拍浮酒船中,便足了一生矣!」我们虽然没有那样狂,也很觉得乐陶陶了。母亲对我们说,她小时候在杭州家里吃螃蟹,要慢条斯理,细吹细打,一点蟹肉都不能糟蹋,食毕要把破碎的蟹壳放在戥子上称一下,看谁的一份儿分量轻,表示吃得最干净,有奖。我心粗气浮,没有耐心,蟹的小腿部分总是弃而不食,肚子部分囫囵略咬而已。每次食毕,母亲教我们到后院采择艾尖一大把,搓碎了洗手,去腥气。在餐馆里吃「炒蟹肉」,南人称炒蟹粉,有肉有黄,免得自己剥壳,吃起来痛快,味道就差多了。西餐馆把蟹肉剥出来,填在蟹匡里(蟹匡即蟹壳)烤,那种吃法别致,也索然寡味。食蟹而不失原味的唯一方法是放在笼屉里整只地蒸。
在北平吃螃蟹唯一好去处是前门外肉市正阳楼。他家的蟹特大而肥,从天津运到北平的大批蟹,到车站开包,正阳楼先下手挑拣其中最肥大者,比普通摆在市场或担贩手中者可以大一倍有余,我不知道他是怎样获得这一特权的。蟹到店中畜在大缸里,浇鸡蛋白催肥,一两天后才应客。我曾掀开缸盖看过,满缸的蛋白泡沫。食客每人一份小木槌小木垫,黄杨木制,旋床子定制的,小巧合用,敲敲打打,可免牙咬手剥之劳。我们因为是老主顾,伙计送了我们好几副这样的工具。这个伙计还有一个绝活,能吃活蟹,请他表演他也不辞。他取来一只活蟹,两指掐住蟹匡,任它双螯乱舞,轻轻把脐掰开,咔嚓一声把蟹壳揭开,然后扯碎入口大嚼。看得人无不心惊。据他说味极美,想来也和吃炝活虾差不多。在正阳楼吃蟹,每客一尖一团足矣,然后补上一碟烤羊肉夹烧饼而食之,酒足饭饱。别忘了要一碗汆大甲,这碗汤妙趣无穷,高汤一碗煮沸,投下剥好了的蟹螯七八块,立即起锅注在碗内,撒上芫荽末,胡椒粉,和切碎了的回锅老油条。除了这一味汆大甲,没有任何别的羹汤可以压得住这一餐饭的阵脚。以蒸蟹始,以大甲汤终,前后照应,有如一篇起承转合的文章。
蟹黄蟹肉有许多种吃法,烧白菜,烧鱼唇,烧鱼翅,都可以。蟹黄烧卖则尤其可口,唯必须真有蟹黄蟹肉放在馅内才好,不是一两小块蟹黄摆在外面做样子的。蟹肉可以腌后收藏起来,是为蟹胥,俗名为蟹酱,这是我们古已有之的美味。《周礼 · 天官 · 庖人》注:「青州之蟹胥。」青州在山东,我在山东住过,却不曾吃过青州蟹胥,但是我有一位家在芜湖的同学,他从家乡带了一小坛蟹酱给我。打开坛子,黄澄澄的蟹油一层,香气扑鼻。一碗阳春面,加进一两匙蟹酱,岂止是「清水变鸡汤」?
海蟹虽然味较差,但是个子粗大,肉多。从前我乘船路过烟台威海卫,停泊之后,舢板云集,大半是贩卖螃蟹和大虾的。都是煮熟了的。价钱便宜,买来就可以吃。虽然微有腥气,聊胜于无。生平吃海蟹最满意的一次,是在美国华盛顿州的安哲利斯港的码头附近,买得两只巨蟹,硕大无朋,从冰柜里取出,却十分新鲜,也是煮熟了的,一家人乘等候轮渡之便,在车上分而食之,味甚鲜美,和河蟹相比各有千秋,这一次的享受至今难忘。
陆放翁诗:「磊落金盘荐糖蟹。」我不知道螃蟹可以加糖。可是古人记载确有其事。《清异录》:「炀帝幸江州,吴中贡糖蟹。」《梦溪笔谈》:「大业中,吴郡贡蜜蟹二千头,又何胤啫糖蟹。大抵南人嗜咸,北有嗜甘,鱼蟹加糖蜜,盖便于北俗也。」如今北人没有这种风俗,至少我没有吃过甜螃蟹,我只吃过南人的醉蟹,真咸!螃蟹蘸姜醋,是标准的吃法,常有人在醋里加糖,变成酸甜的味道,怪!
《干炸丸子》B0000000546 · 2022年3月2日摄于中国上海黄浦小大董
和汪曾祺一样,梁实秋也是一个能写会道的美食家,并且留下了很多有关美食的精美散文,《炸丸子》便是其中一篇。
炸丸子,也叫干煎丸子、干炸丸子,是北京的一种经典吃食。但凡提到北京美食,除了烤鸭、炸酱麺、卤煮、炒肝外,炸丸子应该也是排得上号的。
文章开头,「我想人没有不爱吃炸丸子的」。梁实秋应该指的是北京人,尤其是物资相对匮乏年代的北京人。在我看来,这种掺了馒头屑的油炸丸子有些焦干,并不十分好吃。
《炸丸子》
梁实秋
我想人没有不爱吃炸丸子的,尤其是小孩。我小时候,根本不懂什么五臭八珍,只知道小炸丸子最为可口。肉剁得松松细细的,炸得外焦里嫩,入口即酥,不需大嚼,既不吐核,又不摘刺,蘸花椒盐吃,一口一个,实在是无上美味。可惜一盘丸子只有二十来个,桌上人多,分下来差不多每人两三个,刚把馋虫诱上喉头,就难以为继了。我们住家的胡同口有一个同和馆,近在咫尺,有时家里来客留饭,就在同和馆叫几个菜作为补充,其中必有炸丸子,亦所以餍我们几个孩子所望。有一天,我们两三个孩子偎在母亲身边闲话,我的小弟弟不知怎么的心血来潮,没头没脑地冒出这样的一句话:「妈,小炸丸子要多少钱一碟?」我们听了哄然大笑,母亲却觉得一阵心酸,立即派佣人到同和馆买来一碟小炸丸子,我们两三个孩子伸手抓食,每人分到十个左右,心满意足。事隔七十多年,不能忘记那一回吃小炸丸子的滋味。
炸丸子上面加一个「小」字,不是没有缘由的。丸子大了,炸起来就不容易炸透。如果炸透,外面一层又怕炸过火。所以要小。有些馆子称之为樱桃丸子,也不过是形容其小。其实这是夸张,事实上总比樱桃大些。要炸得外焦里嫩有一个诀窍。先用温油炸到八分熟,捞起丸子,使稍冷却,在快要食用的时候投入沸油中再炸一遍。这样便可使外面焦而里面不至变老。
为了偶尔变换样子,炸丸子做好之后,还可以用葱花酱油芡粉在锅里勾一些卤,加上一些木耳,然后把炸好的丸子放进去滚一下就起锅,是为熘丸子。
如果用高汤煮丸子,而不用油煎,煮得白白嫩嫩的,加上一些黄瓜片或是小白菜心,也很可口,是为汆丸子。若是赶上毛豆刚上市,把毛豆剁碎羼在肉里,也很别致,是为毛豆丸子。
湖北馆子的蓑衣丸子也很特别,是用丸子裹上糯米,上屉蒸。蒸出来一个个的粘着挺然翘然的米粒,好像是披了一件蓑衣,故名。这道菜要做得好,并不难,糯米先泡软再蒸,就不会生硬。我不知道为什么湖北人特喜糯米,豆皮要包糯米,烧卖也要包糯米,丸子也要裹上糯米。我私人以为除了粽子汤团和八宝饭之外,糯米派不上什么用场。
北平酱肘子铺(即便宜坊)卖一种炸丸子,扁扁的,外表疙瘩噜苏,里面全是一些筋头麻脑的剔骨肉,价钱便宜,可是风味特殊,当做火锅的锅料用最为合适。我小时候上学,如果手头富余,买个炸丸子夹在烧饼里,惬意极了,如今回想起来还回味无穷。
最后还不能不提到「乌丸子」。一半炸猪肉丸子,一半炸鸡胸肉丸子,盛在一个盘子里,半黑半白,很是别致。要有一小碗卤汁,蘸卤汁吃才有风味。为什么叫乌丸子,我不知道,大概是什么一位姓乌的大老爷所发明,故以此名之。从前有那样的风气,人以菜名,菜以人名,如潘鱼江豆腐之类皆是。
《春之声》D0017000004 · 2021年2月4日摄于中国上海杨浦
《听雨》
季羡林
从一大早就下起雨来。下雨,本来不是什么稀罕事儿,但这是春雨,俗话说:「春雨贵似油。」而且又在罕见的大旱之中,其珍贵就可想而知了。
「润物细无声」,春雨本来是声音极小极小的,小到了「无」的程度。但是,我现在坐在隔成了一间小房子的阳台上,顶上有块大铁皮。楼上滴下来的檐溜就打在这铁皮上,打出声音来,于是就不「细无声」了。按常理说,我坐在那里,同一种死文字拚命,本来应该需要极静极静的环境,极静极静的心情,才能安下心来,进入角色,来解读这天书般的玩意儿。这种雨敲铁皮的声音应该是极为讨厌的,是必欲去之而后快的。
然而,事实却正相反。我静静地坐在那里,听到头顶上的雨滴声,此时有声胜无声,我心里感有时如大珠小珠落玉盘,有时如红珊白瑚沉海里,有时如弹素琴,有时如舞霹雳,有时如百鸟争鸣,有时如兔落鹘起,我浮想联翩,不能自已,心花怒放,风生笔底。死文字仿佛活了起来,我也仿佛又溢满了青春活力。我平生很少有这样的精神境界,更难为外人道也。
在中国,听雨本来是雅人的事。我虽然自认还不是完全的俗人,但能否就算是雅人,却还很难说。我大概是介乎雅俗之间的一种动物吧。中国古代诗词中,关于听雨的作品是颇有一些的。顺便说上一句:外国诗词中似乎少见。我的朋友章用回忆表弟的诗中有:「频梦春池添秀句,每闻夜雨忆联床。」是颇有一点诗意的。连《红楼梦》中的林妹妹都喜欢李义山的「留得残荷听雨声」之句。最有名的一首听雨的词当然是宋蒋捷的「虞美人」,词不长,我索性抄它一下:
少年听雨歌楼上,
红烛昏罗帐。
壮年听雨客舟中,
江阔云低,
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
鬓已星星也。
悲欢离合总无情,
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蒋捷听雨时的心情,是颇为复杂的。他是用听雨这一件事来概括自己的一生的,从少年、壮年一直到老年,达到了「悲欢离合总无情」的境界。但是,古今对老的概念,有相当大的悬殊。他是「鬓已星星也」,有一些白发,看来最老也不过五十岁左右。用今天的眼光看,他不过是介乎中老之间,用我自己比起来,我已经到了望九之年,鬓边早已不是「星星也」,顶上已是「童山濯濯」了。要讲达到「悲欢离合总无情」的境界,我比他有资格。我已经能够「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了。
可我为什么今天听雨竟也兴高采烈呢?这里面并没有多少雅味,我在这里完全是一个「俗人」。我想到的主要是麦子,是那辽阔原野上的青春的麦苗。我生在乡下,虽然六岁就离开,谈不上干什么农活,但是我拾过麦子,捡过豆子,割过青草,劈过高粱叶。我血管里流的是农民的血,一直到今天垂暮之年,毕生对农民和农村怀着深厚的感情。农民最高希望是多打粮食。天一旱,就威胁着庄稼的成长。即使我长期住在城里,下雨一少,我就望云霓,自谓焦急之情,决不下于农民。北方春天,十年九旱。今年似乎又旱得邪行。我天天听天气预报,时时观察天上的云气。忧心如焚,徒唤奈何。在梦中也看到的是细雨蒙蒙。
今天早晨,我的梦竟实现了。我坐在这长宽不过几尺的阳台上,听到头顶上的雨声,不禁神驰千里,心旷神怡。在大大小小高高低低,有的方正有的歪斜的麦田里,每一个叶片都仿佛张开了小嘴,尽情地吮吸着甜甜的雨滴,有如天降甘露,本来有点黄萎的,现在变青了。本来是青的,现在更青了。宇宙间凭空添了一片温馨,一片祥和。
我的心又收了回来,收回到了燕园,收回到了我楼旁的小山上,收回到了门前的荷塘内。我最爱的二月兰正在开着花。它们拼命从泥土中挣扎出来,顶住了干旱,无可奈何地开出了红色的白色的小花,颜色如故,而鲜亮无踪,看了给人以孤苦伶仃的感觉。在荷塘中,冬眠刚醒的荷花,正准备力量向水面冲击。水当然是不缺的。但是,细雨滴在水面上,画成了一个个的小圆圈,方逝方生,方生方逝。这本来是人类中的诗人所欣赏的东西,小荷花看了也高兴起来,劲头更大了,肯定会很快地钻出水面。
我的心又收近了一层,收到了这个阳台上,收到了自己的腔子里,头顶上叮当如故,我的心情怡悦有加。但我时时担心,它会突然停下来。我潜心默祷,祝愿雨声长久响下去,响下去,永远也不停。
《秋韵》D0004000014 · 2023年11月24日摄于中国上海杨浦上海共青国家森林公园
《知足知不足》
季羡林
曾见冰心老人为别人题座右铭:「知足知不足,有为有不为。」言简意赅,寻味无穷。特写短文两篇,稍加诠释。先讲知足知不足。
中国有一句老话:「知足常乐。」为大家所遵奉。什么叫「知足」呢?还是先查一下字典吧。《现代汉语词典》说:「知足:满足于已经得到的(指生活、愿望等)。」如果每个人都能满足于已经得到的东西,则社会必能安定,天下必能太平,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可是社会上总会有一些人不安分守己,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样的人往往要栽大跟头的。对他们来说,「知足常乐」这句话就成了灵丹妙药。
但是,知足或者不知足也要分场合的。在旧社会,穷人吃草根树皮,阔人吃燕窝鱼翅。在这样的场合下,你劝穷人知足,能劝得动吗?正相反,应当鼓励他们不能知足,要起来斗争。这样的不知足是正当的,是有重大意义的,它能伸张社会正义,能推动人类社会前进。
除了场合以外,知足还有一个分的问题。什么叫分?笼统言之,就是适当的限度。人们常说的「安分」、「非分」等,指的就是限度。这个限度也是极难掌握的,是因人而异、因地而异的。勉强找一个标准的话,那就是「约定俗成」。我想,冰心老人之所以写这一句话,其意不过是劝人少存非分之想而已。
至于知不足,在汉文中虽然字面上相同,其含义则有差别。这里所谓「不足」,指的是「不足之处」,「不够完美的地方」。这句话同「自知之明」有联系。
自古以来,中国就有一句老话:「人贵有自知之明。」这一句话暗示给我们,有自知之明并不容易,否则这一句话就用不着说了。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就拿现在来说,我所见到的人,大都自我感觉良好。专以学界而论,有的人并没有读几本书,却不知天高地厚,以天才自居,靠自己一点小聪明,这能算得上聪明吗?狂傲恣睢,骂尽天下一切文人,大有用一管毛锥横扫六合之概,令明眼人感到既可笑,又可怜。这种人往往没有什么出息。因为,又有一句中国老话:「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还有一句中国老话:「学海无涯。」说的都是真理。但在这些人眼中,他们已经穷了学海之源,往前再没有路了,进步是没有必要的。他们除了自我欣赏之外,还能有什么出息呢?古代希腊人也认为自知之明是可贵的,所以语重心长地说出了「要了解你自己」!
中国同希腊相距万里,可竟说了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话,可见这些话是普遍的真理。中外几千年的思想史和科学史,也都证明了一个事实:只有知不足的人才能为人类文化做出贡献。
《炒螺蛳》B0000000533 · 2023年12月11日摄于中国江苏昆山蟹风楼
《味精》
梁实秋
味精是外国发明的,最初市上流行的是日本的味の素,后来才有自制各种牌子的味精上市取代了日货。
「清水变鸡汤」,起初大家认为几乎是不可思议之事。有一位茹素的老太太,无论如何不肯吃加了味精的东西,她说有人告诉她那是蛇肉蛇骨做的,否则焉有那样好的味道?她越想越有理,遂坚信不疑。又有一位老先生,也以为味精是邪魔外道,只有鸡鸭煮出来的高汤才是调味的妙品。他吃面馆的馄饨,赞不绝口,认为那汤是纯粹的高汤,既清且醇。直到有一天亲眼看见厨师放进一小勺味精,他才长叹一声,有一向受骗之感。
其实味精并不是要不得的东西。从前我有一位扬州厨师,他炒的菜硬是比别人的好吃。我到厨房旁观他炒白菜。他切大白菜,刀法好,叶归叶,茎归茎,都切成长条形,茎厚者则斜刀片薄。茎先下锅炒,半熟才下叶,加盐加几块木耳,加味精,掂起锅来翻两下,立刻取出,色香味俱全。
大凡蔬菜,无论是清炒或煮汤,皆不妨略加味精少许,但分量绝对要少。味精和食盐都是钠的化合物,吃太多盐则口渴,吃太多味精也同样的口渴。我们常到餐馆吃饭,回到家来一定要大量喝茶,就是因为餐馆的菜几乎无一不大量加味精。甚至有些餐馆做葱油饼或是腌黄瓜也羼味精!有些小餐馆,在临街的柜橱里陈列几十个头号味精大罐(多半是空的)以为号召,其实是令人望而生畏。
现在有些人懂得要少吃盐的道理,对味精也有戒心。但是一般人还不甚了了。餐馆迎合顾客口味,以味精为讨好的捷径。常见有些食客,谆谆嘱咐侍者:“菜不要加味精!”他们没有了解餐馆的结构。普通餐馆人员分为柜上、灶上、堂口,三部分。各自为政,很少沟通。关照侍者的话,未必能及时传到灶上,灶上掌勺的大师傅也未必肯理。味精照加,嘱咐的话等于白说。
国人嗜味精成了风气,许多大大小小的厨师到美国开餐馆,把滥用味精的恶习也带到了美国。中国餐馆在美国,本来是以「杂碎」出名,虽然不登大雅之堂,却也相安无事。近年来餐馆林立,味精泛滥,遂引起「中国餐馆症候群」的风波,有些地方人士一度排斥中国餐馆,指控吃了中国菜就头晕口渴恶心。美国佬没吃过这样多的味精,一时无法容纳,所以有此现象,稍后习惯了一些,也就不再嚷嚷了。
国内有些人家从来不备味精,但是女佣会偷偷地自掏腰包买一小包味精,藏在厨房的一个角落,乘主人不防,在菜锅里撒上一小勺。她的理由是:「不加味精不好吃嘛!」
《江南的冬景》A0101040024 · 2020年1月1日摄于中国上海杨浦江湾湿地
郁达夫的《江南的冬景》,应该说的是江南偏南,与上海的冬景不怎么相似,所以也就引不起共情。
上海的冬天没这么温润,倘若上海也算是江南的话。
《江南的冬景》
郁达夫
凡在北国过过冬天的人,总都道围炉煮茗,或吃煊羊肉、剥花生米、饮白干的滋味。而有地炉、暖炕等设备的人家,不管它门外面是雪深几尺,或风大若雷,而躲在屋里过活的两三个月的生活,却是一年之中最有劲的一段蛰居异境;老年人不必说,就是顶喜欢活动的小孩子们,总也是个个在怀恋的,因为当这中间,有的萝卜,雅儿梨等水果的闲食,还有大年夜,正月初一元宵等热闹的节期。
但在江南,可又不同;冬至过后,大江以南的树叶,也不至于脱尽。寒风—西北风间或吹来,至多也不过冷了一日两日。到得灰云扫尽,落叶满街,晨霜白得像黑女脸上的脂粉似的。清早,太阳一上屋檐,鸟雀便又在吱叫,泥地里便又放出水蒸气来,老翁小孩就又可以上门前的隙地里去坐着曝背谈天,营屋外的生涯了;这一种江南的冬景,岂不也可爱得很么?
我生长在江南,儿时所受的江南冬日的印象,铭刻特深;虽则渐入中年,又爱上了晚秋,以为秋天正是读读书,写写字的人的最惠节季,但对于江南的冬景,总觉得是可以抵得过北方夏夜的一种特殊情调,说得摩登些,便是一种明朗的情调。
我也曾到过闽粤,在那里过冬天,和暖原极和暖,有时候到了阴历的年边,说不定还不得不拿出纱衫来着;走过野人的篱落,更还看得见许多杂七杂八的秋花!一番阵雨雷鸣过后,凉冷一点;至多也只好换上一件夹衣,在闽粤之间,皮袍棉袄是绝对用不着的;这一种极南的气候异状,并不是我所说的江南的冬景,只能叫它作南国的长春,是春或秋的延长。
江南的地质丰腴而润泽,所以含得住热气,养得住植物;因而长江一带,芦花可以到冬至而不败,红时也有时候会保持住三个月以上的生命。像钱塘江两岸的乌桕树,则红叶落后,还有雪白的桕子着在枝头,一点—丛,用照相机照将出来,可以乱梅花之真。草色顶多成了赭色,根边总带点绿意,非但野火烧不尽,就是寒风也吹不倒的。若遇到风和日暖的午后,你一个人肯上冬郊去走走,则青天碧落之下,你不但感不到岁时的肃杀,并且还可以饱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含蓄在那里的生气;「若是冬天来了,春天也总马上会来」的诗人的名句,只有在江南的山野里,最容易体会得出。
说起了寒郊的散步,实在是江南的冬日,所给与江南居住者的一种特异的恩惠;在北方的冰天雪地里生长的人,是终他的一生,也决不会有享受这一种清福的机会的。我不知道德国的冬天,比起我们江浙来如何,但从许多作家的喜欢以Spaziergang一字来做他们的创造题目的一点看来,大约是德国南部地方,四季的变迁,总也和我们的江南差仿不多。譬如说十九世纪的那位乡土诗人洛在格(Peter Rosegger, 1843~1918)罢,他用这一个「散步」做题目的文章尤其写得多,而所写的情形,却又是大半可以拿到中国江浙的山区地方来适用的。
江南河港交流,且又地滨大海,湖沼特多,故空气里时含水分;到得冬天,不时也会下着微雨,而这微雨寒村里的冬霖景象,又是一种说不出的悠闲境界。你试想想,秋收过后,河流边三五家人家会聚在一道的一个小村子里,门对长桥,窗临远阜,这中间又多是树枝槎垭的杂木树林;在这一幅冬日农村的图上,再洒上一层细得同粉也似的白雨,加上一层淡得几不成墨的背景,你说还够不够悠闲?若再要点景致进去,则门前可以泊一只乌篷小船,茅屋里可以添几个喧哗的酒客,天垂暮了,还可以加一味红黄,在茅屋窗中画上一圈暗示着灯光的月晕。人到了这一个境界,自然会得胸襟洒脱起来,终至于得失俱亡,死生不问了;我们总该还记得唐朝那位诗人做的「暮雨潇潇江上村」的一首绝句罢?诗人到此,连对绿林豪客都客气起来了,这不是江南冬景的迷人又是什么?
一提到雨,也就必然的要想到雪:「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自然是江南日暮的雪景。「寒沙梅影路,微雪酒香村」,则雪月梅的冬宵三友,会合在一道,在调戏酒姑娘了。「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是江南雪夜,更深人静后的景况。「前村深雪里,昨夜一枝开」又到了第二天的早晨,和狗一样喜欢弄雪的村童来报告村景了。诗人的诗句,也许不尽是在江南所写,而做这几句诗的诗人,也许不尽是江南人,但假了这几句诗来描写江南的雪景,岂不直截了当,比我这一枝愚劣的笔所写的散文更美丽得多?
有几年,在江南,在江南也许会没有雨没有雪的过一个冬,到了春间阴历的正月底或二月初再冷一冷下一点春雪的;去年(一九三四)的冬天是如此,今年的冬天恐怕也不得不然,以节气推算起来,大约太冷的日子,将在一九三六年的二月尽头,最多也总不过是七八天的样子。象这样的冬天,乡下人叫作旱冬,对于麦的收成或者好些,但是人口却要受到损伤;旱得久了,白喉,流行性感冒等疾病自然容易上身,可是想恣意享受江南的冬景的人,在这一种冬天,倒只会得到快活一点,因为晴和的日子多了,上郊外去闲步逍遥的机会自然也多;日本人叫作Hi-king,德国人叫作Spaziergang狂者,所最欢迎的也就是这样的冬天。
窗外的天气晴朗得象晚秋一样;晴空的高爽,日光的洋溢,引诱得使你在房间里坐不住,空言不如实践,这一种无聊的杂文,我也不再想写下去了,还是拿起手杖,搁下纸笔,上湖上散散步罢!
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一日
《和牛》B0000000534 · 2023年12月8日摄于中国上海杨浦松鱼亭上海首店
《贴秋膘》
汪曾祺
人到夏天,没有什么胃口,饭食清淡简单,芝麻酱面(过水,抓一把黄瓜丝,浇点花椒油);烙两张葱花饼,熬点绿豆稀粥,两三个月下来,体重大都要减少一点。秋风一起,胃口大开,想吃点好的,增加一点营养,补偿补偿夏天的损失,北方人谓之「贴秋膘」。
北京人所谓「贴秋膘」有特殊的含意,即吃烤肉。
烤肉大概源于少数民族的吃法。日本人称烤羊肉为「成吉思汗料理」(青木正儿《中华腌菜谱》里提到),似乎这是蒙古人的东西。但我看《元朝秘史》,并没有看到烤肉。成吉思汗当然是吃羊肉的,「秘史」里几次提到他到了一个什么地方,吃了一只「双母乳的羊羔」。羊羔而是「双母乳」(两只母羊喂奶)的,想必十分肥嫩。一顿吃一只羊羔,这食量是够可以的。但似乎只是白煮,即便是烤,也会是整只地烤,不会像北京的烤肉一样。如果是北京的烤肉,他吃起来大概也不耐烦,觉得不过瘾。我去过内蒙几次,也没有在草原上吃过烤肉。那么,这是不是蒙古料理,颇可存疑。北京卖烤肉的,都是回民馆子。「烤肉宛」原来有齐白石写的一块小匾,写得明白:「清真烤肉宛」,这块匾是写在宣纸上的,嵌在镜框里,字写得很好,后面还加了两行注脚:「诸书无烤字,应人所请自我作古。」我曾写信问过语言文字学家朱德熙,是不是古代没有「烤」字,德熙复信说古代字书上确实没有这个字。看来「烤」字是近代人造出来的字了。这是不是回民的吃法?我到过回民集中的兰州,到过新疆的乌鲁木齐、伊犁、吐鲁番,都没有见到如北京烤肉一样的烤肉。烤羊肉串是到处有的,但那是另外一种。北京的烤肉起源于何时,原是哪个民族的,已不可考。反正它已经在北京生根落户,成了北京「三烤」(烤肉,烤鸭,烤白薯)之一,是「北京吃儿」的代表作了。
北京烤肉是在「炙子」上烤的。「炙子」是一根一根铁条钉成的圆板,下面烧着大块的劈材,松木或果木。羊肉切成薄片(也有烤牛肉的,少),由堂倌在大碗里拌好佐料:酱油,香油,料酒,大量的香菜,加一点水,交给顾客,由顾客用长筷子平摊在炙子上烤。「炙子」的铁条之间有小缝,下面的柴烟火气可以从缝隙中透上来,不但整个「炙子」受火均匀,而且使烤着的肉带柴木清香;上面的汤卤肉屑又可填入缝中,增加了烤炙的焦香。过去吃烤肉都是自己烤。因为炙子颇高,只能站着烤,或一只脚踩在长凳上。大火烤着,外面的衣裳穿不住,大都脱得只穿一件衬衫。足蹬长凳,解衣磅礴,一边大口地吃肉,一边喝白酒,很有点剽悍豪霸之气。满屋子都是烤炙的肉香,这气氛就能使人增加三分胃口。平常食量,吃一斤烤肉,问题不大。吃斤半,二斤,二斤半的,有的是。自己烤,嫩一点,焦一点,可以随意。而且烤本身就是个乐趣。
北京烤肉有名的三家:烤肉季,烤肉宛,烤肉刘。烤肉宛在宣武门里,我住在国会街时,几步就到了,常去。有时懒得去等炙子(因为顾客多,炙子常不得空),就派一个孩子带个饭盒烤一饭盒,买几个烧饼,一家子一顿饭,就解决了。烤肉宛去吃过的名人很多。除了齐白石写的一块匾,还有张大千写的一块。梅兰芳题了一首诗,记得第一句是「宛家烤肉旧驰名」,字和诗当然是许姬传代笔。烤肉季在什刹海,烤肉刘在虎坊桥。
从前北京人有到野地里吃烤肉的风气。玉渊潭就是个吃烤肉的地方。一边看看野景,一边吃着烤肉,别是一番滋味。听玉渊潭附近的老住户说,过去一到秋天,老远就闻到烤肉香味。
北京现在还能吃到烤肉,但都改成由服务员代烤了端上来,那就没劲了。我没有去过。内蒙也有“贴秋膘”的说法,我在呼和浩特就听到过。不过似乎只是汉族干部或说汉语的蒙族干部这样说。蒙语有没有这说法,不知道。呼市的干部很愿意秋天「下去」考察工作或调查材料。别人就会说:「哪里是去考察、调查,是去『贴秋膘』去了。」呼市干部所说“贴秋膘”是说下去吃羊肉去了。但不是去吃烤肉,而是去吃手把羊肉。到了草原,少不了要吃几顿羊肉。有客人来,杀一只羊,这在牧民实在不算什么。关于手把羊肉,我曾写过一篇文章,收入《蒲桥集》,兹不重述。那篇文章漏了一句很重要的话,即羊肉要秋天才好吃,大概要到阴历九月,羊才上膘,才肥。羊上了膘,人才可以去「贴」。
《又是蟹肥菊黄时》B0000000532 · 2023年12月11日摄于中国江苏昆山蟹风楼
我不喜欢吃大闸蟹,嫌烦。不多点的肉,又都深藏在犄角旮旯里,劳神费力地抠将出来,都不够塞牙缝。
我觉得大闸蟹不适合我这样的粗俗之人,而是更适合文人雅士。对我来说,读文人的吃蟹文章比吃蟹本身更觉得饶有兴味。
《中秋吃蟹》
丰子恺
我回忆儿时,有三件不能忘却的事,其中之一是父亲的中秋赏月,而赏月之乐的中心,在于吃蟹。
我的父亲中了举人之后,科举就废,他无事在家,每日吃酒、看书。他不要吃羊、牛、猪肉,而喜欢吃鱼、虾之类。而对于蟹,尤其喜欢。
自七八月起直到冬天,父亲平日的晚酌规定吃一只蟹,一碗隔壁豆腐店里买来的开锅热豆腐干。他的晚酌,时间总在黄昏。八仙桌上一盏洋油灯,一把砂酒壶,一只热豆腐干的碎瓷盖碗,一把水烟筒,一本书,桌子角上一只端坐的老猫,我脑中这印象非常深刻,到现在还可以清楚地浮现出来。
我在旁边看,有时他给我一只蟹脚或半块豆腐干。然而我喜欢蟹脚。蟹的味道真好,我们五个姊妹兄弟都喜欢吃,也是为了父亲喜欢吃的缘故。只有母亲与我们相反,喜欢吃肉,而不喜欢又不会吃蟹,吃的时候常常被蟹螯上的刺刺破手指,出血;而且抉剔得很不干净,父亲常常说她是外行。
父亲说:「吃蟹是风雅的事,吃法也要内行才懂得。先折蟹脚,后开蟹斗。脚上的拳头(即关节)里的肉怎样可以吃干净,脐里的肉怎样可以剔,脚爪可以当作剔肉的针,蟹螯上的骨头可以拼成一只很好看的蝴蝶。」父亲吃蟹真是内行,吃得非常干净。所以陈妈妈说:「老爷吃下来的蟹壳,真是蟹壳。」
蟹的储藏所,就在天井角落里的缸里,总养着十来只。到了七夕、七月半、中秋、重阳等节候上,缸里的蟹就满了,那时我们都有得吃,而且每人得吃一大只,或一只半。尤其是中秋一天,兴致更浓。在深黄昏,移桌子到隔壁的白场上的月光下面去吃。更深人静,明月底下只有我们一家的人,恰好围成一桌,此外只有一个供差使的红英坐在旁边。大家谈笑,看月亮,他们,父亲和诸姐,直到月落时光,我则半途睡去,与父亲和诸姐不分而散。
这原是为了父亲嗜蟹,以吃蟹为中心而举行的。故这种夜宴,不仅限于中秋,有蟹的季节里的月夜,无端也要举行数次。不过不是良辰佳节,我们少吃一点,有时两人分吃一只。我们都学父亲,剥得很精细,剥出来的肉不是立刻吃的,都积受在蟹斗里,剥完之后,放一点姜醋,拌一拌,就作为下饭的菜,此外没有别的菜了。因为父亲吃菜是很省的,而且他说蟹是至味,吃蟹时混吃别的菜肴,是乏味的。我们也学他,半蟹斗的蟹肉,过两碗饭还有余,就可得父亲的称赞,又可以白口吃下余多的蟹肉,所以大家都勉励节省。现在回想那时候,半条蟹腿肉要过两大口饭,这滋味真好!
自父亲去世以后,我不曾再尝这种好滋味。现在,我已经自己做父亲,况且已经茹素,当然永远不会再尝这滋味了。唉!儿时欢乐,何等使我神往!
《秋之色》D0019000010 · 2023年11月24日摄于中国上海杨浦上海共青国家森林公园
其实,初为人父时,便懵懵懂懂地想过这个问题,但一直不很确定。到孩子大学毕业时,这个问题逐渐明晰起来。记得那时曾跟女儿说过,你完全不用「孝顺」,不用偿还「养育之恩」,因为那都是我的义务和责任,是不用你来背负的。往后,如果合得来,那完全可以是朋友;如果觉得合不来,那就当作路人好了。
我应该会感到失落,但不会哭天呛地。
后来,有了外孙。等外孙稍稍懂事,我坚持让他直呼我的小名,因为我也是直呼他的小名的。我觉得,和父女关系不同,外公和外孙之间并没有法定的监护和养育义务。想要处得好,最好的,便是成为朋友。
这里「朋友」的含意和汪老文中「兄弟」的含意很相似,并非生物学或社会学意义上那种通俗的理解,而是一种状态,一种令人向往的理想状态。
《多年父子成兄弟》
汪曾祺
这是我父亲的一句名言。
父亲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是画家,会刻图章,画写意花卉。图章初宗浙派,中年后治汉印。他会摆弄各种乐器,弹琵琶,拉胡琴,笙箫管笛,无一不通。他认为乐器中最难的其实是胡琴,看起来简单,只有两根弦,但是变化很多,两手都要有功夫。他拉的是老派胡琴,弓子硬,松香滴得很厚。现在拉胡琴的松香都只滴了薄薄的一层。他的胡琴音色刚亮。胡琴码子都是他自己刻的,他认为买来的不中使。他养蟋蟀,养金铃子。他养过花,他养的一盆素心兰在我母亲病故那年死了,从此他就不再养花。我母亲死后,他亲手给她做了几箱子冥衣。我们那里有烧冥衣的风俗。按照母亲生前的喜好,选购了各种花素色纸做衣料,单夹皮棉,四时不缺。他做的皮衣能分得出小麦穗、羊羔,灰鼠、狐肷。
父亲是个很随和的人,我很少见他发过脾气,对待子女,从无疾言厉色。他爱孩子,喜欢孩子,爱跟孩子玩,带着孩子玩。我的姑妈称他为「孩子头」。春天,不到清明,他领一群孩子到麦田里放风筝。放的是他自己糊的蜈蚣(我们那里叫「百脚」),是用染了色的绢糊的。放风筝的线是胡琴的老弦。老弦结实而轻,这样风筝可笔直的飞上去,没有「肚儿」。用胡琴弦放风筝,我还未见过第二人。清明节前,小麦还没有「起身」,是不怕践踏的,而且越踏会越长得旺。孩子们在屋里闷了一冬天,在春天的田野里奔跑跳跃,身心都极其畅快。他用钻石刀把玻璃裁成不同形状的小块,再一块一块逗拢,接缝处用胶水粘牢,做成小桥、小亭子、八角玲珑水晶球。桥、亭、球是中空的,里面养了金铃子。从外面可以看到金铃子在里面自在爬行,振翅鸣叫。他会做各种灯。用浅绿透明的「鱼鳞纸」扎了一只纺织娘,栩栩如生。用西洋红染了色,上深下浅,通草做花瓣,做了一个重瓣荷花灯,真是美极了。用小西瓜(这是拉秧的小瓜,因其小,不中吃,叫做「打瓜」或「笃瓜」)上开小口挖净瓜瓤,在瓜皮上雕镂出极细的花纹,做成西瓜灯。我们在这些灯里点了蜡烛,穿街过巷,邻居的孩子都跟过来看,非常羡慕。
父亲对我的学业是关心的,但不强求。我小时了了,国文成绩一直是全班第一。我的作文,时得佳评,他就拿出去到处给人看。我的数学不好,他也不责怪,只要能及格,就行了。他画画,我小时也喜欢画画, 但他从不指点我。他画画时,我在旁边看,其余时间由我自己乱翻画谱,瞎抹。我对写意花卉那时还不太会欣赏,只是画一些鲜艳的大桃子,或者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瀑布。我小时字写得不错,他倒是给我出过一点主意。在我写过一阵「圭峰碑」和「多宝塔」以后,他建议我写写「张猛龙」。这建议是很好的,到现在我写的字还有「张猛龙」的影响。我初中时爱唱戏,唱青衣,我的嗓子很好,高亮甜润。在家里,他拉胡琴,我唱。我的同学有几个能唱戏的,学校开同乐会,他应我的邀请,到学校去伴奏。几个同学都只是清唱。有一个姓费的同学借到一顶纱帽,一件蓝官衣,扮起来唱「朱砂井」,但是没有配角,没有衙役,没有犯人,只是一个赵廉,摇着马鞭在台上走了两圈,唱了一段「郡坞县在马上心神不定」便完事下场。父亲那么大的人陪着几个孩子玩了一下午,还挺高兴。我十七岁初恋,暑假里,在家写情书,他在一旁瞎出主意。我十几岁就学会了抽烟喝酒。他喝酒,给我也倒一杯。抽烟,一次抽出两根,他一根我一根。他还总是先给我点上火。我们的这种关系,他人或以为怪。父亲说:「我们是多年父子成兄弟。」
我和儿子的关系也是不错的。我戴了「右派分子」的帽子下放张家口农村劳动,他那时还未从幼儿园刚毕业,刚刚学会汉语拼音,用汉语拼音给我写了第一封信。我也只好赶紧学会汉语拼音,好给他写回信。「文化大革命」期间,我被打成「黑帮」,送进「牛棚」。偶尔回家,孩子们对我还是很亲热。我的老伴告诫他们「你们要和爸爸『划清界限』」,儿子反问母亲:「那你怎么还给他打酒?」只有一件事,两代之间,曾有分歧。他下放山西忻县「插队落户」。按规定,春节可以回京探亲。我们等着他回来。不料他同时带回了一个同学。他这个同学的父亲是一位正受林彪迫害,搞得人囚家破的空军将领。这个同学在北京已经没有家,按照大队的规定是不能回北京的,但是这孩子很想回北京,在一伙同学的秘密帮助下,我的儿子就偷偷地把他带回来了。他连「临时户口」也不能上,是个「黑人」,我们留他在家住,等于「窝藏」了他。公安局随时可以来查户口,街道办事处的大妈也可能举报。当时人人自危,自顾不暇,儿子惹了这么一个麻烦,使我们非常为难。我和老伴把他叫到我们的卧室,对他的冒失行为表示很不满,我责备他:「怎么事前也不和我们商量一下!」我的儿子哭了,哭得很委屈,很伤心。我们当时立刻明白了:他是对的,我们是错的。我们这种怕担干系的思想是庸俗的。我们对儿子和同学之间的义气缺乏理解,对他的感情不够尊重。他的同学在我们家一直住了四十多天,才离去。
对儿子的几次恋爱,我采取的态度是「闻而不问」。了解,但不干涉。我们相信他自己的选择,他的决定。最后,他悄悄和一个小学时期女同学好上了,结了婚。有了一个女儿,已近七岁。我的孩子有时叫我「爸」,有时叫我「老头子」!连我的孙女也跟着叫。我的亲家母说这孩子「没大没小」。我觉得一个现代化的、充满人情味的家庭,首先必须做到「没大没小」。父母叫人敬畏,儿女「笔管条直」,最没有意思。
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由他们自己来设计。一个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的孩子的父亲是愚蠢的,而且,可恶!另外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
一九九零年九月一日
《焦嫩啫啫肥肠》B0000000530 · 2023年6月16日摄于中国上海杨浦好好彩啫啫煲合生汇店
《〈知味集〉后记》
汪曾祺
编完了这本书的稿子,说几句有关的和无关的话。这本书还是值得看看的。
里面的文章,风格各异,有的人书俱老,有的文采翩翩,都可读。不过书名起得有点冒失了。「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知味实不容易,说味就更难。从前有人没有吃过葡萄,问人葡萄是什么味道,答曰「似软枣」,我看不像。「千里莼羹,末下盐豉」,和北方的酪可谓毫不相干。山里人不识海味,有人从海边归来盛称海错之美,乡间人争舐其眼。此人大概很能说味。我在福建吃过泥蚶,觉得好吃得不得了,但是回来之后,告诉别人,只能说非常鲜,嫩,不用任何作料,剥了壳即可入口,而五味俱足,而且不会使人饱餍,越吃越想吃,而已。但是大家还是很爱谈吃。常听到的闲谈的话题是「精神会餐」。说的人津津有味,听的人倾耳入神。但是「精神会餐」者,精神也,只能调动人对某种食物的回忆和想象,谈是当不得吃的。此集所收文章所能达到的效果,也只是这样,使谈者对吃过的东西有所回味,对没吃过的有所向往,「吊吊胃口」罢了。读了一篇文章,跟吃过一盘好菜毕竟不一样(如是这样,就可以多开出版社,少开餐馆)。作家里有很会做菜的。本书的征稿小启中曾希望会做菜的作家将独得之秘公之于众。本书也有少数几篇是涉及菜的做法的。做菜是有些要领的。炒多种物料放一起的菜,比如罗汉斋,要分别炒,然后再入锅混合,如果冬菇、冬笋、山药、白果、油菜,同时下锅,则将一塌糊涂,生的生,烂的烂。但是做菜主要靠实践,总要失败几次,才能取得经验。想从这本书里学几手,大概是不行的。这本书不是菜谱食单,只是一本作家谈吃的散文集子,读者也只宜当散文读。
数了数文章的篇数,觉得太少了。中国是一个吃的大国,只有这样几篇,实在是挂一漏万。而且谈大菜、名菜的少,谈小吃的多。谈大菜的只有王世襄同志的谈糟溜鱼片一篇。「八大菜系」里,只有一篇谈苏帮菜的,其余各系均付阙如。霍达的谈涮羊肉,只能算是谈了一种中档菜(她的文章可是高档的)。谈豆腐的倒有好几篇,豆腐是很好吃的东西,值得编一本专集,但和本书写到的和没有写到的肴馔平列,就有点过于突出,不成比例。这是什么原因呢?一是大菜、名菜很不好写。山东的葱烧海参,只能说是葱香喷鼻而不见葱;苏州松鹤楼的乳腐肉,只能说是「嫩得像豆腐一样」;四川的樟茶鸭子,只能说是鸭肉酥嫩,而有樟树茶叶香;镇江刀鱼,只能说:鲜!另外,这本书编得有点不合时宜。名菜细点,如果仔细揣摩,能就近取譬,还是可以使人得其仿佛的,但是有人会觉得:这是什么时候,谈吃!再有,就是使人有「今日始知身孤寒」之感。我们的作家大都还是寒士。鲥鱼卖到一斤百元以上,北京较大的甲鱼七十元一斤,作家,谁吃得起?名贵的东西,已经成了走门子行贿的手段。买的人不吃,吃的人不买。而这些受贿者又只吃而不懂吃,瞎吃一通,或懂吃又不会写。于是,作家就只能写豆腐。
中国烹饪的现状到底如何?有人说中国的烹饪艺术出现危机。我看这不无道理。时常听到:什么什么东西现在没有了,什么什么菜不是从前那个味儿了。原因何在?很多。一是没有以前的材料。前几年,我到昆明,吃了汽锅鸡,索然无味;吃过桥米线,也一样。一问,才知道以前的汽锅鸡用的是武定壮鸡(武定特产,阉了的母鸡),现在买不到。过桥米线本来也应该是武定壮鸡的汤。我到武定,吃汽锅鸡,也不是「壮鸡」!北京现在的「光鸡」只有人工饲养的「西装鸡」和「华都肉鸡」,怎么做也是不好吃的。二是赔不起那工夫。过去北京的谭家菜要几天前预定,因为谭家菜是火候菜,不能嗟咄立办。张大千做一碗清炖吕宋黄翅,要用十四天。吃安徽菜,要能等。现在大家都等不及。镇江的肴肉过去精肉肥肉都是实在的,现在的肴肉是软趴趴的,切不成片,我看是卤渍和石压的时间不够。淮扬一带的狮子头,过去讲究「细切粗斩」,先把肥瘦各半的硬肋肉切成石榴米大,再略剁几刀。现在是一塌刮子放进绞肉机里一绞,求其鲜嫩,势不可能。再有,我看是经营管理和烹制的思想有问题。过去的饭馆都有些老主顾,他们甚至常坐的座位都是固定的。菜品稍有逊色,便会挑剔。现在大中城市活动人口多,采购员、倒爷,吃了就走。馆子里不指望做回头生意,于是萝卜快了不洗泥,偷工减料,马马虎虎。近年来大餐馆的名厨都致力于「创新菜」。菜本来是应该不断创新的。我们现在不会回到把整牛放在毛公鼎里熬得稀烂的时代。看看《梦粱录》、《东京梦华录》,宋朝的菜的做法比现在似乎简单得多,但是创新要在色香味上下功夫,现在的创新菜却多在形上做文章。有一类菜叫做「工艺菜」。这本来是古已有之的。晋人雕卵而食,可以算是工艺菜。宋朝有一位厨娘能用菜肴在盘子里摆出「辋川小景」,这可真是工艺。不过就是雕卵、「辋川小景」,也没有多大意思。鸡蛋上雕有花,吃起来还不是鸡蛋的味道么?「辋川小景」没法吃。王维死后有知,一定会摇头:辋川怎么能吃呢?现在常见的工艺菜,是用鸡片、腰片、黄瓜、山楂糕、小樱桃、罐头豌豆,摆弄出来的龙、凤、鹤,华而不实。用鸡茸捏出一个一个椭圆的球球,安上尾巴,是金鱼,实在叫人恶心。有的工艺菜在大盘子里装成一座架空的桥,真是匪夷所思。还有在工艺菜上装上彩色小灯泡的,闪闪烁烁,这简直是:胡闹!中国烹饪确是有些问题。如何继承和发扬传统,使中国的烹饪艺术走上一条健康的正路,需要造一点舆论。此亦弘扬民族文化之一端。而作家在这方面是可以尽一点力的:多写一点文章。看来《知味集》有出续集、三集的必要。然而有什么出版社会出呢?吁。
《秋韵》A0101040026 · 2022年11月23日摄于中国上海杨浦共青国际森林公园万竹园
有事说事,无事读书。
其实,季老在文章最后一段所说的想法,我也一直怀疑有,不然真的没法解释,我们随机地来到这个世界,漫无目的地生活几十年到底有什么意义。不是对我们自己,而是对这个世界。
《再谈人生》
季羡林
人生这样一个变化莫测的万花筒,用千把字来谈,是谈不清楚的。所以来一个再谈。
这一回我想集中谈一下人性的问题。
大家知道,中国哲学史上,有一个不大不小的争论问题:人是性善,还是性恶?这两个提法都源于儒家。孟子主性善,荀子主性恶。争论了几千年,也没有争论出一个名堂来。
记得鲁迅先生说过:人的本性是,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记错了,由我负责)这同中国古代一句有名的话,精神完全是一致的:食色,性也。食是为了解决生存和温饱的问题,色是为了解决发展问题,也就是所谓传宗接代。
我看,这不仅仅是人的本性,而且是一切动植物的本性。试放眼大千世界,林林总总,哪一个动植物不具备上述三个本能?动物姑且不谈,只拿距离人类更远的植物来说,桃李无言,它们不但不能行动,连发声也发不出来。然而,它们求生存和发展的欲望,却表现得淋漓尽致。桃李等结甜果子的植物,为什么结甜果子呢?无非是想让人和其他能行动的动物吃了甜果子把核带到远的或近的其他地方,落在地上,生入土中,能发芽、开花、结果,达到发展,即传宗接代的目的。
你再观察,一棵小草或其他植物,生在石头缝中,或者甚至压在石头块下,缺水少光,但是它们却以令人震惊得目瞪口呆的毅力,冲破了身上的重压,弯弯曲曲地忍辱负重地长了出来,由细弱变为强硬,由一根细苗甚至变成一棵大树,再作为一个独立体,继续顽强地实现那三种本性。下自成蹊,就是无言的结果吧。
你还可以观察,世界上任何动植物,如果放纵地任其发挥自己的本性,则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哪一种动植物也能长满、塞满我们生存的这一个小小的星球地球。那些已绝种或现在濒临绝种的动植物,属于另一个范畴,另有其原因,我以后还会谈到。
那么,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哪一种包括万物之灵的人类在内能塞满了地球呢?
在这里,我要引老子的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是造化小儿谁也不知道,他究竟有没有?他究竟是什么样子?我不信什么上帝,什么老天爷,什么大梵天,宇宙间没有他们存在的地方。
但是,冥冥中似乎应该有这一类的东西,是他或它巧妙地计算,不让动植物的本性光合得逞。